广告侵权案日渐增多
城关区法院邀请法律学者及媒体人就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共商改进对策
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讯(记者李洁)自去年以来,兰州市城关区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83起,其中图片侵权纠纷成为知识产权侵权的主要类型。7月12日,面对日益增多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城关区法院邀请省内新闻媒体及知名法律学者,就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共同商议改进对策。
据了解,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2010年1月28日,城关区法院被确定为全省可以受理知识产权案件的两个基层法院之一。截至目前,城关区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183件,涉及侵犯网络信息传播权纠纷、侵犯电视播映权纠纷、侵犯展览权纠纷、商标权纠纷及不正当竞争纠纷等案件。其中,图片著作权、权属纠纷占60%,网络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件在20%左右。
会上,兰州商学院教授张革新针对广告侵权谈了自己的看法,广告侵权主要有使用者不付报酬擅自使用、发表别人作品和因需要对别人作品擅自修改等,一旦构成侵权,侵权方的抗辩理由多数是“合理使用”。因此,在广告侵权中应明确广告主、经营方、发布者三者之间的责任划分及权利义务。甘肃合睿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金贵从技术层面也分析了如何避免因侵犯知识产权而产生的纠纷,他认为,著作权人可以及时进行著作权登记,或前往公证部门进行公证,针对图片侵权,王金贵建议在电脑上上传图片前加盖水印,防止被盗用。
而针对知识产权诉讼中存在恶意诉讼的问题,甘肃中立源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陈玉萍认为,恶意诉讼案件在知识产权侵权领域中愈演愈烈,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对举证责任的分配、过错责任的确定应具体细化,对于高额度的侵权赔偿应审慎。
会上,城关区法院院长龚昌明表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今后必将提高判赔额度,希望通过媒体,宣传侵犯知识产权的危害及知识产权案件的裁判结果,从而推动全社会树立尊重知识产权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