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共同签署《专题会议纪要》,表示双方支持通过多元化方式解决商事纠纷,支持商事调解机构开展商事纠纷调解工作。 这是上海在2011年初成立全国首家经贸商事调解中心后,在构建商事纠纷解决途径上的又一举措。今后,上海法院对商事纠纷立案前,将引导当事人由商事调解机构先行进行调解。 纪要称,商事调解机构主持商事纠纷调解,应当体现专业化商事调解专业、快捷、便利、经济的特点;市商务委可以通过适当的方式引导相关企业在发生商事争议时,先行通过商事调解机构进行调解;诉前选择商事调解机构调解的,如调解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记者:刘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