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8年4月,薄熙来书记作出“要让重庆成为保护知识产权的模范城市“的重要指示以来,市知识产权工作部门积极行动,在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上想办法、下功夫,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完善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体系。实施《重庆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拟出台重庆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适时制定版权保护办法。强化对地理标志、传统知识等特定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引导,出台资助知识产权创造、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的规范性文件。 二是建立侵权预防、纠纷调解和执法监督综合防治体系。建立西部地区专利行政执法和商标协作保护体系,市知识产权工作部门与区县建立合作会商机制,逐步完善市区(县)两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体系,推行商场经销商品知识产权备案制度;健全权利人维权、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社会保护体系。 三是构建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相衔接的工作体系。建立重大知识产权纠纷协调机制,发挥重庆知识产权仲裁院作用,设立专利巡回口审庭,加强专利审查工作与司法审判工作的业务交流。市高法院率先在西部推行知识产权审判“三审合一”试点,知识产权审判机制改革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 四是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体系。开通“12330”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热线,完善“12315”、“12365”等平台功能,畅通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渠道;成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版权保护中心、知识产权司法鉴定中心,开展知识产权的侵权分析、法律咨询、项目论证以及其他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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