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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普生与UBAR就墨盒专利案达成和解

    日本东京时间6月1日,精工爱普生公司宣布,在于台湾墨水制造厂商UBAR的专利起诉中同意和解。根据今年5月12日协商的协议称,台湾墨水厂商最终接受爱普生关于其墨盒知识产权的专利赔偿。

    早在2010年4月28日,台湾台中地方法院接受爱普生针对台湾墨水厂商UBAR的墨盒专利诉讼,并责令UBAR停止一切问题产品的销售,以及对爱普生赔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UBAR曾一度就此判决提出上诉。然而,通过上诉法院的调解,UBAR最终同意停止相关问题产品的生产及销售工作,并支付赔偿费用,同时发表以下公开道歉声明。

   

UBAR公开道歉

    精工爱普生公司(“爱普生”)是一家全球领先的专业生产和销售打印机及墨盒公司,是中华民国的实用新型专利号No. UM-198935专利权人。UBAR及其代表吴国志生产和销售的兼容墨盒,连续供墨系统(“CISS”)可在EPSON打印机产品中使用,因此侵犯了爱普生的专利,造成不良影响,并损害了EPSON及其子公司台湾爱普生技术贸易公司的利益。为了表达对爱普生的歉意,UBAR不再继续诉讼,UBAR就本次事件公开道歉,承诺不制造、不销售、不使用或进口任何更多的侵权兼容墨盒和连供产品,并敦促公众和客户尊重爱普生的知识产权。”


上传者:UBAR
代表:吴国志

    爱普生在和解声明中指出:爱普生将继续我们的知识产权保护执法,严厉打击那些未经允许私自使用爱普生的专利技术、商标和其他知识产权的创新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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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中国喷墨网
本网发布时间:2011-6-2 9: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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