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23日,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万松中文网侵犯著作权的犯罪嫌疑人戴玉辉、喻斌斌作出一审判决,以侵犯著作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戴玉辉有期徒刑3年6个月,被告人喻斌斌有期徒刑3年,并分别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没收其非法所得金额及电脑、硬盘、服务器等作案工具。
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7月至2010年10月,被告人在常州商量经营万松中文网,2009年12月将服务器从镇江转至徐州,未经权利人允许,通过采集器非法采集登载起点中文网文字作品5424部,利用发布广告、注册会员等方式非法营利额2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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