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已有成就 | 法律法规 | 审判机构 | 政策精神 | 审判信息 | 案例分析 | 文书精选 | 法官论坛 | 学术讨论 | 行政执法 | 诉讼讲座
      专家专栏 | 记者专栏 | 来稿选登 | 协会动态 | 网友论坛 | 国际条约 | 域外法制 | 环球科技 | 读者来信 | 对外交流 | 各地法院
      照片选登 | 问题解答 | 随      笔 | 书       讯 | 站点地图 | 中文繁体 | English   | 在线投诉 | 我要在线投诉
 
您的位置:首页 - 更多头条
大兴法院打击知产犯罪受到英国驻华使馆赞扬
    5月18日,英国驻华使馆给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寄来亲笔感谢信,感谢该院在打击知识产权犯罪方面的努力。

    2010年,大兴区法院公开审理了被告人刘兆龙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被告刘兆龙于2009年3月至9月间,在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海子角村其暂住地,未经注册商标权人保乐利加集团许可,私自购买原料酒、酒瓶、酒盖、包装箱、封盖机等物品后,通过灌装方式自制芝华士、百龄坛、马爹利、轩尼诗、皇家礼炮等洋酒,并通过物流托运方式销往外地,经营数额达201507元。同年9月,公安机关在检查过程中将刘兆龙查获。大兴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人刘兆龙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英国驻华使馆在感谢信中表示,对大兴区法院及时的审判以及公平的判决印象深刻,并对该院处理此案的效率表示感谢。使馆非常感谢该院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方面所做的努力。

    该案已入选2010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之一。

声明:

 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

 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即与本网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
电话:010-67191980或15810527807
邮箱:leojiang01@qq.com



文章出处:光明网
本网发布时间:2011-5-19 10:09:41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回到顶部]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