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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检察院与互联网协会签署协议 携手保护知识产权
    5月10日下午,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与中国互联网协会共同签署了《关于加强协作保护知识产权的框架协议》(下称《协议》),双方携手保护知识产权,共同促进社会矛盾化解。

  4月13日,朝阳区检察院通过与中国互联网协会调解中心合作,成功和解了一起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申诉案件。该申诉案件中的被申诉人某网络公司是中国互联网协会的会员,申诉人上海某文化公司在原审中起诉该网络公司未经许可使用其享有著作权的动画作品侵犯了其著作权,原审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其诉讼请求。后该文化公司到朝阳区检察院申诉。在朝阳区检察院检察官与互联网调解中心专职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双方握手言和,申诉人撤回申诉。

  据介绍,《协议》的签订,使到检察院申诉的知识产权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当事人又多了一条解决纠纷的新途径,即通过检察机关先行委托互联网调解中心进行专业调解,如果调解不成,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处再进入正常的申诉案件审查程序。同时,双方在知识产权信息共享、知识产权矛盾化解等方面也达成了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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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检察日报
本网发布时间:2011-5-16 9: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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