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2010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电信运营商劫持百度流量案入选,成为中国互联网行业唯一入选的案例。业界评价认为,此举将为保护互联网良性竞争生态起到良好的警示和借鉴作用。
“运营商劫持百度流量案”起源于2009年2月,电信运营商互联网用户向百度投诉称,在百度输入关键词搜索后,总要先弹出一个持续近十秒钟左右的广告页面,之后才能进入相应的百度搜索结果页面。从未推出类似广告业务的百度公司调查后发现,该广告是由电信运营商与另一家公司合作推出的,其特点为无须安装客户端插件、无法屏蔽、强制弹出,电信运营商甚至发表过“电信运营商用户请忍耐8秒”的文章,要求电信运营商用户忍耐其推出的强制广告弹出。
2010年4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电信运营商劫持百度流量案件进行了终审判决,维持了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判定电信运营商等公司的流量劫持行为构成对百度的不正当竞争。这也是国内首起电信运营商因劫持其他商业网站流量而被判侵权案件。
据悉,作为展现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进展的重要途径之一,最高人民法院每年都评选并公布“知识产权十大案件”,这些在全国范围内筛选的典型案例,都在其特定领域具有普遍性、代表性和行业示范意义,并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
针对此次“运营商劫持百度流量案”的上榜,最高法院指出,该案既涉及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又涉及较为疑难的技术事实查明问题,本案裁决关于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竞争关系不以经营者属同一行业或服务类别为限的认定,以及对反不正当竞争法原则条款的正确运用和把握,进一步深化和丰富了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理解。原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挥网络技术专家证人的作用,合理运用证明责任规则,解决了技术事实查明问题,对同类案件的审理也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
“在这起上游运营商劫持流量案中,百度代表互联网企业方的胜诉及入选十大经典案件,不仅反映了相关部门对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更将对规范网络竞争秩序、保护产业生态起到重要的导向作用。”一位互联网法律专家指出,此案例是网络环境下出现的新类型的不正当竞争纠纷,引发了网络产业界的广泛关注。最高法院此次将“运营商劫持百度流量案”列入十大知识产权案件,表明此案例将成为互联网行业同业竞争类案件的裁判重要参考依据。
专家认为,互联网经济的兴起和迅猛发展,既创造了全新的虚拟经济生态,又催生了巨大的商业价值。而全新的商业文明,也对现有的法律法规提出了严峻挑战,百度遭流量劫持案仅仅是中国互联网行业竞争秩序问题中浮出的冰山一角,作为互联网企业的代表,百度诉运营商流量劫持案的判决对于规范、促进整个互联网产业的良性、公平竞争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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