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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大运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2011年深圳举行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吴涛)在2011年深圳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倒计时100天暨火炬接力传递开始之际,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公安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版权局、国家体育总局、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新闻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深圳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通知》,对大运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通知指出,各省市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和把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有针对性地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及时发布大运会知识产权保护信息,树立我国注重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良好形象。各有关部门要借鉴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成功经验,以深圳市为中心、广东省为重点,其他地区协同配合,共同加强大运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通知强调,各有关部门要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为契机,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日常工作中要积极指导开展大运会相关知识产权的申请、注册、登记;整治工作中要突出重点地区和重点场所,突出重点市场和重点商品,坚决打击生产、销售侵犯大运会知识产权相关商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通知还要求,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法,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加强跨地区、跨部门的执法协作,形成保护合力;充分利用各种信息平台,加强信息沟通与交流,共同研究大运会知识产权保护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

文章出处:
本网发布时间:2011-5-9 9:5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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