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已有成就 | 法律法规 | 审判机构 | 政策精神 | 审判信息 | 案例分析 | 文书精选 | 法官论坛 | 学术讨论 | 行政执法 | 诉讼讲座
      专家专栏 | 记者专栏 | 来稿选登 | 协会动态 | 网友论坛 | 国际条约 | 域外法制 | 环球科技 | 读者来信 | 对外交流 | 各地法院
      照片选登 | 问题解答 | 随      笔 | 书       讯 | 站点地图 | 中文繁体 | English   | 在线投诉 | 我要在线投诉
 
您的位置:首页 - 学术讨论
最高法院首次设立司法保护理论研究基地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
新华网南京4月23日电(记者陈菲、蔡玉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23日强调,要以加强理论研究、司法调研和基层基础建设为重要抓手,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

  当日,最高人民法院在苏州举行授牌仪式,首次在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深圳大学设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理论研究基地。在已设立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调研基地的基础上,增设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调研基地。此外还授予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江苏苏州虎丘区人民法院,浙江金华义乌市人民法院、湖北武汉江岸区人民法院为知识产权审判基层示范法院。

  奚晓明在授牌仪式上指出,知识产权保护在建设创新型国家、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中具有重要支撑作用。设立这些理论研究基地、司法调研基地和基层示范法院,是最高人民法院在理论研究、司法调研和基层基础建设方面的制度创新,是新时期新阶段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重要举措。

  奚晓明表示,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理论研究工作,研究我国司法实践中提出的重要课题,研究和借鉴国外知识产权保护的有益经验,不断将科学的理论成果转化为实践的动力,用科学的理论指导审判实践。他希望各调研基地切实做好司法各项调研工作,特别要做好知识产权司法理念、司法政策、体制和机制等方面的调研工作。各级法院要根据基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实际,针对基层基础建设的薄弱环节,切实抓好基层基础建设。 
文章出处:
本网发布时间:2011-4-24 21:30:33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回到顶部]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