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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迷局 网络时代拨云见日
    一年一度的“世界知识产权日”(4月26日)即将到来。作为知识产权三大支柱之一的版权,成为关注的焦点。今年以来,一系列版权纠纷令人瞩目,先是汪峰要求“旭日阳刚”禁唱《春天里》,接着百度文库遭50名作者维权……人们不由得把目光投向版权——我们要如何尊重它,才能维护良好的传播秩序呢?

  今年3月15日,贾平凹、刘心武、韩寒、郭敬明等50位著名作家和出版人联名发布了《3·15中国作家讨百度书》,要求百度文库停止对他们的侵权行为。数日后,百度作出回应,立即删除未获授权的文学作品,删除量超过99%。3月30日,百度的“百度文库合作平台”上线。该平台首页即标明与版权所有者合作,合作模式包括“用户付费模式”和“广告分成模式”等,“诚邀版权方共创数字阅读新时代”。

  沸沸扬扬的百度版权纠纷落幕后,它的结局无论对于正遭受网络侵权困扰的作家和出版人,还是对于正被指行使网络侵权行为的网站来说,都有着指向性的预示作用。而对于已经习惯享用免费网络资源的广大中国网民来说,这或许是促使他们改变旧有下载模式的催化剂。在当下的网络时代中,网络版权要怎么保护,才能既保证作家的创作主动性,又能顺应数字化潮流继续推动数字化变革,同时让亿万网民尽享互联网带来的“福利”?

伤不起的网络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版权即著作权,是作品的创作者或者合法所有者拥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总称。任何人以复制、翻译、改编或演出等其他形式使用版权人的作品,均需要得到版权所有人的许可,否则就是对版权人权利的侵犯。互联网出版在我国颁布的《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中,是指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将自己创作或他人创作的作品经过选择和编辑加工,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发送到用户端,供公众浏览、阅读、使用或者下载的在线传播行为。

  在网络与数字产业迅速发展的情况下,如何有效保护版权所有者在互联网环境下的正当权益,促进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合法传播,已经成为我国版权保护所面临的突出问题。网络侵权盗版行为不仅影响我国互联网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而且将使传统出版业、音像录制业、影视业和软件业的发展面临巨大的压力。中国网络与数字娱乐产业无疑是一个潜力巨大的市场。大量盗版网站的存在和盗版作品的传播使用,不仅严重地侵害了广大作品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更扰乱了网络市场的正常秩序,危及到网络乃至整个互联网行业的生存和发展,所带来的“环境污染”将直接影响到产业的各个环节,形成严重的社会公害,同时也会造成恶劣的国际影响。

  中国互联网在发展之初,作为一个朝阳产业,享受了政府给予的较为宽松的扶持政策。为了促进和加快互联网相关产业的发展,互联网作为一个有市场潜力的产业,在加快发展的同时,没有充分考虑产业的规范问题。在数字娱乐产业中处于核心地位的版权问题,没有及时纳入产业监管的范围。这使得在数字娱乐产业高速发展的近10年间,版权部门始终没有真正介入产业的规范和监管工作。2004年,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和中国版权协会联合组织了一次“网络版权纠纷状况调查报告”,该调查以实地走访和发放问卷的方式,以网络公司、唱片公司、电影协会等传播经营者为调查对象。调查显示,网络侵权盗版已经成为制约网络与数字娱乐产业健康发展的首要因素。

  在影音视频领域,一直以“分享互联网”为宗旨的电驴网,因其内容完全免费提供下载,在给网民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使自己成为了侵权的重灾区。去年10月,该网因为发布电影《叶问2》的下载推荐,被版权所有者告上法院,并索赔1200万元。今年初,电驴网被迫关闭了下载功能。这在一些习惯了“免费午餐”的网民中反响非常强烈。从以前提供下载的网页中,可以看到,网民在下载侵权内容时大多欢欣鼓舞,留下赞扬上传者“功德无量”的评论。网民们探讨的内容也仅是这些影片的观看效果清晰与否,绝少有人提及“盗版”,更无人提起“版权”。

  省版权局版权处负责人张宏涛介绍说:“就拿盗版软件来说,一开始大家普遍认为使用盗版国外软件是省了钱,可是后来逐渐发现,大量使用盗版国外软件的结果,是使我们的民族软件产业遭受沉重打击。当初,微软的WORD和金山WPS从功能上说差别不大,可大家都去用盗版WORD,就很少有人会花钱购买WPS。十年、二十年过去了,大家用WORD用习惯了,WPS也一步步失去了本国的市场。国外的软件公司都把中国当作一个巨大的市场,如果我们的民族软件失去了自己的市场,那意味着什么?正是因为盗版,把民族软件产业挤出了市场。其实,在影视、音乐、书籍、网络娱乐行业,面临的问题是一样的,只是很多人还没有充分认识到。”

  令人欣慰的是,不论是版权人还是业内人士,已经逐渐认识到了问题所在,网上免费看电影的时代即将过去。乐视网、腾讯网、PPTV、迅雷、暴风影音等7家互联网公司联合发起成立“电影网络院线发行联盟”,抱团试水收费在线观看电影视频。网络院线联盟发行的首部影片是徐静蕾、李亚鹏主演的《将爱情进行到底》。从3月18日零点起,观众可以在联盟的7家网站上以5元的价格,48小时之内无限次观看该片。电影业界普遍认为,下游视频网站寻找到盈利模式,无异于拓宽了电影的发行渠道,有利于维护创作者的版权。

免费大餐将终结,数字出版已上场

  针对百度文库的版权纠纷,有评论人认为:“在这个时代,如何定义版权,如何重新发现价值、分割利益,需要各方共同努力。这不仅是一个法律判断或者道德审判就能解决的问题,这是一次彻底的产业变革,不管你正视它还是忽视它,过去永远过去了,你回不去了。”

  事实上,在近期百度文库版权纠纷之前,中国移动阅读基地和盛大文学都已经在提供正版化的数字阅读方面进行了数年探索,并建立了自己的一套生态体系。现在中国移动的阅读平台上,下载最多的一本书已经获得了1200万元的收入。该基地商用不到一年,目前内容合作方超过100家,现在平台一个月的信息费收入超过了1亿元。除了中移动的手机阅读基地,盛大文学的“云中书城”也聚集了大量的网络文学、出版社、报刊杂志的资源。“版权路径必须清晰”是中国移动对内容合作方的第一个要求。由于文字作品除了纸质出版权,还有数字网络传播权,而且还涉及到各种转授权。中国移动要求内容方一定要提供完整的授权路径,源头要追溯到作者本人。

  相对于影视作品而言,文字作品的复制更加容易,侵权成本更低,导致文字作品的盗版传播在互联网上非常普遍。有出版界人士指出,除了呼吁相关监管机构和利用司法手段对传播盗版的行为进行治理以外,大的平台自身对版权的保护意识也至关重要。

  不少传统出版商在数字阅读风潮来临之际没有做好准备,对于数字出版认识不足,往往轻易就认定其带来的是负面冲击。有的出版社一直沿用过去旧的操作方式,与作者签约时根本没有提及数字版权的约定。有业内人士认为,虽然百度文库之争闹得沸沸扬扬,但折射出了数字出版前景下传统出版商未来可能面临的分化,这也许是部分出版商转型数字出版的机遇。数字出版这种新渠道,正是网络时代的大势所趋。

  今年5月,我省的数字出版平台即将启用,网民们可以用比实体书更低的价格购买到电子书。这样的全新尝试,我们拭目以待。

三方博弈,最后一枚棋子落于何处

  在今年的春节联欢晚会上,两位农民工兄弟组成的“旭日阳刚”组合,凭借着演唱汪峰的作品《春天里》一炮而红。之后,他们想将这首歌曲作为商业演出的曲目在国内进行巡回表演时,曾允许他们在央视晚会上演唱这首歌曲的歌坛前辈汪峰提出了严正抗议,指责“旭日阳刚”组合侵权,并禁止他们以后在公开场合演唱他的作品。一时间,舆论为之哗然。

  从前几年谷歌图书馆事件无声无息的解决,到现在层出不穷的版权之争被广泛关注,这正说明网络版权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网络上的版权侵权,源于科技发展过于迅猛,政府、社会对其发展事先没有充分认识,到时相关立法、行政管理没有跟上。再加上网络对传统的模式和思维的颠覆,导致在网络环境中,版权保护的缺失。

  网络环境下的作品使用和传播,涉及到三方的利益:一方是被我们喻为传播者的网络经营商、提供者,他们是网络、技术的提供者,没有他们就没有网络连接和传输。一方是著作权人,比如禁唱事件中的汪峰,还有百度文库中涉及到的作家们。还有一方是著作使用者,任何人都可以成为著作使用者。

  而网络版权侵权主要的几种形式包括:未经许可擅自使用(这主要指未经著作权人同意或许可,将著作权人尚未公开发表的作品擅自上传,登载于网络上,这种行为侵犯的是著作权人的发表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转载侵权、网络抄袭与剽窃、网页设计侵权、链接侵权和下载侵权等。

  对于网络版权的保护问题,政府如何制订法律、如何规范社会行为,要兼顾三方的利益、权利和义务,必须找到一个点来平衡三方的利益,目标是在技术环境下,建立完善的模式,使得三者平衡。版权保护从以前的打击盗版,发展到现在的促进版权事业的发展。在传统的模式中,版权行政部门打击盗版可以吊销盗版商的执照或者罚款等,但在虚拟环境中,并没有实体,出现问题后,因为网站无需向版权局登记、备案,使得版权行政部门对网站也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致使网络侵权仍然不断发生。

  如果说我们的互联网经历了一个从蒙昧混乱走向文明秩序的过程,那现在就到了一个关键的时刻,我们必须堵疏结合,在加强监管的同时,监督引导网络与数字娱乐行业自觉提高行业自律水平,从根本上解决行业健康发展中存在的版权问题。尊重创造、尊重劳动,关注版权,保护版权,才能够使我们真正享有网络时代带来的美好生活。

文章出处:新华网
本网发布时间:2011-4-22 10: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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