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今天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的形式,向社会通报天津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相关情况,并通过发布上一年度十大典型案件的形式,彰显司法对知识产权的能动保护作用。
据介绍,2010年,天津法院审结知识产权民事案件595件,比上年增长127%。天津高院副院长张勉介绍,天津法院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呈现四个显著特点,一是案件数量大幅度增长,同比增长85%。二是案件调解结案率(含撤诉结案)较高,为62%,自动履行率达100%,审判效果较好。三是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增长迅速,同比增长117%。当事人涉及美国、日本、法国、韩国和我国的港澳台地区,案由涉及知识产权的各个权利领域。四是著作侵权纠纷仍占较大比重,占全部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总数的62%。司法实践中,天津法院还依法加大了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共审结涉及知识产权犯罪的案件8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15人。同时,还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在知识产权刑事司法程序中的配合,并与行政管理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形成了依法打击知识产权犯罪的合力。
张勉介绍说,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开展“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年度主题活动。天津法院将紧密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在激励创新行为、加速创新过程中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进一步降低维权成本和提高侵权代价,保障知识产权权利人经济利益的充分实现,以优质高效的审判工作和司法服务为经济发展方式的加快转变提供有力支持。
来源: 人民法院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