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数周的中国50位作家与百度的版权争议,近日在百度的有限妥协和道歉下可谓告一段落。但有专家认为,此次百度文库纠纷绝不会以道德审判作为最终结局,在中国没有建立新的版权体制之前,作家与互联网公司之间的交锋仍将持续下去。
互联网的资源共享与版权保护之间的冲突经此事后将更受关注,百度文库「侵权门」也再次凸显中国现存版权体制的漏洞。如何创建一个调和作家、版权机构以及互联网服务商之间矛盾的崭新模式已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香港商报记者邓明宇
中国最大搜索引擎被炮轰
网民痛批百度七宗罪
经过这几年的发展,百度在中国的市场占有率已经超过Google,独占国内搜索流量的第一名。作为中国最大的搜索引擎的百度,目前的确风光无限。不过,早在作家们起诉百度之前,就有许多网民对百度这个IT巨头提出了诸多质疑。网友们认为,中国互联网行业在侵犯知识产权的问题上是有「原罪」的,这既包括新浪等门户新闻网站的起家过程,也包括百度MP3搜索和下载对整个唱片行业的伤害。正是因为垄断,造就了百度的傲慢与横行无忌。
许多网民指出,百度存在模仿抄袭、竞价排名、流氓软件、侵犯版权、技术落后、冒充民族企业、同行恶意竞争等7类不法之事。
网民表示,从百度成立的第一天起,百度就和抄袭结下了不解之缘,百度抄袭最多的产品就是Google搜索引擎,百度的发展史就是一部抄袭的历史。
其次,竞价排名是百度模仿Google Ad-Words做的一种按效果付费的网络推广方式,是百度的主要盈利方式,但是其显示方式和Google AdWords有很大不同。用户在Google中搜索出来的结果中,赞助商链接位于页面顶部和右侧,用户们可以清楚地区分正常搜索结果和赞助商广告链接。百度不仅仅在搜索结果的右侧有赞助商链接,在正常搜索结果的左侧链接也有赞助商广告,这些广告链接和真实搜索结果混杂在一起,很难区分。这也是百度为人诟病最多的行为,许多网民认为此举严重侵犯了搜索用户的权利。
另外,百度为了获得更大的流量,开发了一个名为「百度超级搜霸」的流氓软件,同时针对同行的恶意竞争手段也层出不穷。在侵权方面,不仅百度文档、百度MP3等涉嫌侵权,百度百科也存在同样问题;技术方面百度相较谷歌更容易收录到垃圾网站。更有网民指出,百度冒充民族企业。因为百度公司注册于英属开曼群岛,百度的创始人李彦宏持有美国绿卡,百度启动的资金是美国的风险投资,现在美资在百度中占有51%以上的份额,百度准确的说应该是一家由华人创办的、专注于在华业务的美资搜索引擎技术公司。
最大敌人不是网络
作家应提升作品竞争力
虽然许多媒体一致支持作家们针对百度文库的维权行动,但也有许多网民认为,中国作家的维权行动虽然理直气壮,但中国作家最大的敌人却不是网络,而是作家自身作品的竞争力。
他们表示,一年多以前,中国的作家们同样携手炮轰并赶走了Google Book。实际上,谷歌这一电子文文件服务并不提供收录服务,而是索引,根据网络内容进行索引。它所做的不过是截取一个片断做介绍。谷歌这一服务的性质与传统推销书没什么本质差异,同时还节省了作者们大量的宣传费用。另外,谷歌该项服务还提供了付费报酬给作者。当Google Book里的索引有消费行为发生时,会将收益返还给原作者及相关权益人。但中国作者们却不愿意接受这种方式,他们赶走了谷歌这一服务。
他们认为,谷歌的版权收益方法虽然不全面,但比其它互联网企业要完善。在中国,百度侵权不是第一家,也不会是最后一家。在百度文库之前,豆丁网早就有了更海量的内容,还有以技术性为表率门户的CSDN等等。哪怕从此关闭了百度文库,今后仍将会出现形形色色的各种文档服务网站。
因此,在目前的版权体制下,中国作家想完全禁止网络盗版行为的发生,几乎不可能,除非中国的作家们完全脱离网络,只在传统的出版行业里掘金,并且仅仅依靠出版印刷获得的稿费和版税为生。
而另一方面,看看日本的动漫作品,在中国网络甚至电视台播放虽然都是免费,但其盈利却是巨大的。因为其盈利模式不是仅靠版权费而是衍生的各种产品。因此,中国作家的精力应该不是放在如何去禁绝网络盗版,而是要如何提高自己作品的生命力。网络自由与共享的天性不是作家的敌人,而应该是作家推广作品、提升作品价值最有力的手段。
挑战现存版权体制
冀建三方共赢机制
同济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教授朱国华表示,中国著作权法的许多规定还相对局限,在网络传播权、电子书业政策、网络服务提供商责任、网络企业自律以及与侵权责任法的衔接等方面,已跟不上文化产业和网络产业快速发展的步伐。他认为,行业发展在网络时代需要搭建全新的行业公益平台,在平衡公共权益与个人权益的基础上,由不断发展的动态化法律给予引导与规范。
国家行政学院汪玉凯教授谈及此次百度文库纠纷时表示,百度在现有法律体系下存在侵权嫌疑,作家要求百度进行补偿有法可循,百度也应给予受到侵害的作家们一定补偿。但百度文库这个平台不应该就此关闭,否则,损失的不仅是百度,对于作家们也是一种损失,最好是建立一个双赢机制。
有许多网民也认为,中国作家最大的敌人不是盗版,而是没人关注。取消一个百度文库并不能挡住网络共享与自由的需要。许多专家建议,中国应该尽快建立著作人与网站、用户三方共赢、三方和谐相处的成熟商业机制。譬如某互联网公司推出的音乐下载模式,采取支付或按比例分取广告等盈利的方式,反应颇为正面。同样,权利人与百度之间也可以建立起一套有效的信息交换与合作机制。
哈佛大学教授、「CC协议」组织的创始人之一劳伦斯赖斯格教授表示,如果严格以传统法律界定,有「70%的美国孩子都是罪犯」,因为他们都违反了版权法。这个数字在中国可能会更高。由此引发的一个问题是,如果一套法律被多数人蔑视,那它存在的价值还有多大?劳伦斯赖斯格呼吁,目前的互联网版权体制并不合理,中国应该站起来,领导和推动一个更为合理的体制的建成。
内地众作家声讨百度
矛头直指文化界侵权风
3月15日,内地出版界「四波」(沈浩波、路金波、黎波、张小波)与作家韩寒、郭敬明、贾平凹、李承鹏、麦家等50人联名发布《「3.15」中国作家讨百度书》,称百度文库未获任何授权即收录上述作家的几乎全部作品并对用户免费开放,要求百度停止侵权,并呼吁所有作家联合起诉百度,该事件被称为「50作家维权」事件。随后,中国国家版权局介入调查,百度与作家代表谈判曾一度陷入僵局。
上月底,百度CEO李彦宏在2011中国IT领袖峰会上响应称,百度非常重视此问题,「如果管不好,就关掉百度文库」。之后,百度文库就基本清空了所有的非授权文学类作品,并推出百度文库版权合作平台。据悉,该平台将为版权方提供销售分成、广告分成、宣传营销等多种合作模式。这也是百度公司在遭遇文库版权纠纷后做出的最新举措。
百度还表示,为保护作者版权,百度文库最近已加速文库中可能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文档清理,以及开设绿色举报通道等。除此之外,一项名为「版权作品DNA比对识别」的技术应用预计将于4月11日上线试运行,该技术将鼓励合作方提供全文正版资源,通过后台识别技术,进行网友上传文档与正版资源的对比审核,从而加速文库识别系统更精准、全面的删除盗版,从源头阻止侵权文档的上传。
对此,维权发起人之一的磨铁图书总裁沈浩波并不买账。他表示,百度文库仍有很多侵权作品存在,百度此举只是公关策略,无法解决侵权盗版问题,最后他们仍将走向司法程序,以维护自己的权益。沈浩波同时也承认,他们的根本目的是要推动立法和司法,让立法和司法界能听到产业界的声音,矛头直指中国文化界知识产权环境。
另一位发起人万榕书业的路金波也表示,除了百度文库,还有其它门户网站的分享平台以及一些阅读网站也存在相同行为。由于网络平台具有开放性和流动性的特点,只要还有一份侵权文件存放在网络中,著作权就得不到安全的保障。因此,与百度文库「开战」只是第一步。
据悉,在作家联合向百度维权的同时,内地音乐界也开始「音乐人维权」,著名音乐人高晓松等人将矛头指向「百度音乐」,指责其为盗版音乐网站提供深度链接。
纠纷核心为行业利益之争
在此次百度文库纠纷中,出现最多的两个词就是「避风港」与「红旗」,这是2006年7月1日在中国正式实施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中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两条原则。在争议中,百度援引「网络避风港原则」进行防御,百度对用户上传没有审核的义务,不承担侵权责任。任何权利人都可以向百度方面指出其作品链接,百度会在48小时内审核并依法进行处理。而版权人则进一步援引「红旗原则」,只要侵权内容像红旗一样显而易见地属于盗版,那么运营商就应当主动予以删除,而不能因为没有收到版权人的通知而拒绝承担责任,关键在于是否「知道或有合理的理由知道」。但有关专家表示,这两条原则对于争议双方来说,都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法律效力,因为很难确定这两条原则的范围。
有专家指出,这次争议的核心,就是行业间的利益之争,反映出行业公益平台的缺失以及有关这一平台的法规残缺。有关调查显示,盛大旗下文学网站注册在案的作者有93万人,其中年收益超过百万的不下十位。但盛大包括游戏在内的年收益一年是2.8亿美元,其中游戏与广告占据了90%,那么文学其它方面的收入也就2800万美元左右,就算其全是属于文学网站创造的,那么,平均每名作者为盛大文学提供30万美元左右的贡献,按照盛大的版税机制,每名作者该有7.5万美元的收入(盛大给作者20%的版税)。在如此庞大的利益面前,行业之间的利益之争不可能不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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