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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认侵权”是对诚信和创新的破坏
丁伟

    本月26日,是第十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我国已初步形成了符合国际通行规则和中国国情、门类比较齐全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构建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轨并行,权利人维权、行业自律、中介服务和社会监督融为一体的知识产权管理和执法体系。

    然而,知识产权的保护状况依然形势严峻,无法适应深化改革开放、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侵犯知识产权特别是假冒商标、生产销售盗版音像制品,以及互联网领域侵权盗版现象仍相当普遍。近日,闹得沸沸扬扬百度文库风波,凸显了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尚未成为一种普遍的共识和社会氛围,这场风波虽然以百度文库正式作出道歉,删除了未经授权的文学类作品,正式推出版权合作平台而暂告平息,但余波荡漾,发人深省。

    百度文库风波产生的最大社会震荡,在于终止了互联网上大量存在的文学“免费午餐”,触动了网民的这块“奶酪”。在互联网高速发展、数字化日益普及的当今社会,不少网民养成了默认侵权现象、享受免费阅读的习惯,甚至热衷于享受侵权带来的传播效益,以至于对维权作家的正当行为漠然置之,甚至有网民认为作家们此举是沽名钓誉,为了获得更多的钱财。可以说,网民的版权集体无意识,不啻是网络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愈演愈烈的催化剂。

    诚然,互联网以其开放共享的精神赢得了前所未有的飞速发展,但并不意味着互联网内容提供者可以忽视使用他人作品的合法性与正当性;倘若任由网络侵权肆意发展,不但威胁到著作者的生存,恶化整个网络知识产权的生态体系,更会影响到国家诚信体系与创新体系的建设,其危害之烈不容低估。

    在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今天,我们在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提升执法效能,加大执法力度的同时,应该更加注重标本兼治,花更大的力气促进全社会提高知识产权意识,特别是公民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十年树人”,不妨以第十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为新的起点,在总结以往知识产权保护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努力营造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作者为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作者:丁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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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网易新闻--新民晚报
本网发布时间:2011-4-10 10:4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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