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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无证贩卖假烟被判刑 保护知识产权不得手软
    记者昨日从沙区检察院获悉,从去年10月至今,检察机关开展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其中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嫌疑人,90%以上为无业人员和农民,知识水平属于初中文化程度以下。

    这些案件中,经营假烟类犯罪比重较大,共查获6件,涉嫌22名犯罪嫌疑人。其中,犯罪嫌疑人陈某在未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于去年7月至9月期间,购入大量假冒伪劣卷烟,存放于渝中区朝天门小食品批发市场,并先后在沙坪坝区、渝中区等地,将共计价值人民币24万余元、近700条假冒伪劣卷烟贩卖给他人。去年9月17日,沙区警方在朝天门长途汽车站某食品批发市场仓库内,查获了陈某藏匿的中华、玉溪、天子、云烟等卷烟千余条。经鉴定,这些香烟系假冒伪劣卷烟,案值25万余元。

    该案经法院审理,陈某以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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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华龙网—重庆日报
本网发布时间:2011-3-27 11: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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