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在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的特约监督员工作座谈会上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创新和加强特约监督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坚持群众路线,以监督为动力,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真正做到以监督保公正、促公信、树形象。(12月15日人民法院报)
王胜俊院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对于深入推进司法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更好接受外部监督,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公平正义是司法工作永恒的追求,而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不仅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有力武器,而且对于增进特约监督员(司法监督员)与人民法院的沟通同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司法公正与效率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生命线,审判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是确保法院审判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因此坚持群众路线,强化监督机制建设,首要是建立全面、综合、科学的考核体系,实现人民群众满意的司法工作目标,建立健全审判绩效考评机制,同时将群众工作的绩效纳入工作责任制内容和业绩考评内容,强化考核奖惩。
法院工作的成效,人民群众满意程度,归根到底是通过案件审判来体现的,科学的审判绩效考评体系对提高审判质量效率、强化审判效果至关重要。审判绩效考评既要量化也要细化,既要严格执行硬指标,也要充分关注软指标,既要进行内部考评,更要吸纳外部评价意见,尤其是特约监督员的意见,充分发挥监督对确保司法公正的促进作用。
如何拓宽渠道主动接受监督,更好地提升司法公信力是摆在人民法院面前的一个严肃课题,司法公信力既关乎到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更关乎到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发展和依法治国方略有效实施。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不仅有赖于人民法院及法官自身努力,而且需要司法监督员给予更多配合支持,有效解决好法院工作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社会各种矛盾仍将大量存在。面对这种形势,对人民法院“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工作提出更高要求,人民法院工作地位与作用愈显重要。因此,必须不断加强民意沟通工作,拓宽加强民意沟通的渠道,推动人民法院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更好地实现自身科学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