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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知识产权执法有关部门介绍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情况 高法、高检、公安部和其他行政……

 

2010117日全国外商机构保护知识产权座谈会在重庆召开,此次会议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主办、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协办、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重庆市知识产权局承办。在会议上有关部门介绍了今年我国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的情况。

 

首先由会议主持者介绍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今年开展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总体情况和跨部门、跨地区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有关情况。

 

今年以来,各成员单位按照年初共同制定的《2010年中国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积极采取各项举措,大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在立法方面,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得到了进一步完善。《著作权法》、《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经过新一轮修订并正式实施。《商标法》第三次修改送审稿已正式报请国务院审议。《专利代理条例》、《专利行政执法办法》、《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修订工作正在进行。《作品自愿登记办法》已完成初稿、《著作权质权登记办法》正在审议中。《生物遗传资源管理条例》草案已制定完成。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标准和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均已制定发布。

 

在审批登记方面,各类知识产权申请授权数量继续攀升,今年截至9月,发明专利申请已达26万件,同比增长21.2%;PCT申请为9,111件,同比增长66.8%。商标审批工作,三年消除积压的工作目标将要基本完成。软件著作权登记量上半年即达到3.5万件。各有关部门都发布了相关数据。  

 

在行政保护方面,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各部委不断加强对地方工作的政策引导、统筹安排和指导督查工作。知识产权局出台多个文件促进专利执法制度、能力与机制建设。启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实施了专利执法保护试点"5·26工程"和专利保护重点联系机制建设。商标执法对各类商标违法侵权行为进行严厉查处。版权方面加大对侵权盗版出版物的打击和收缴力度。  [15:02]

 

在司法保护方面,公安机关按照"精确打击、全程打击"的执法策略,对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通过构建警企协作等各种方式切实推进执法合作,形成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工作合力。

 

法院发布意见,明确当前经济形势下的一系列知识产权司法政策。强化审判监督和业务指导,努力统一知识产权司法尺度。全面加强知识产权法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司法能力和水平。

 

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切实纠正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打击不力的现象。积极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机关建立"网上衔接,信息共享"机制,防止"以罚代刑"情况的发生。

 

联席会议办公室等部门积极发挥知识产权保护的统筹协调作用。

 

知识产权局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开展跨部门、跨地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今年以来,年初会同联席会议28家成员单位共同制定了《2010年度中国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做好全年工作部署。4·26前后,组织工商总局、版权局、公安部、高法院及高检院等10部委共同编制并印发《二○○九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组织各省市知识产权局共同编写《2009年全国及地方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择要》,概要反映各地方知识产权保护进展情况;联合工商总局、版权局举办 "2010年中国知识产权高层论坛",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力度。联合公安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版权局等8部门共同开展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联合中央外宣办、体育总局等7部门共同制定并印发《关于加强2010年广州亚运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通知》,努力为世博会、亚运会的召开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联合公安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等有关部委进一步完善与权利人沟通对话机制,先后于6月中旬和7月召开"全国外商投资企业保护知识产权座谈会""2010全国内资企业保护知识产权座谈会,充分听取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车瑶华副巡视员介绍相关情况:一年来,全国公安机关按照《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年度推进计划的总体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了一系列重要举措,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不断提升执法水平,取得积极进展。

一是按照"精确打击、全程打击"的执法策略,对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去年12月至今年9月份,全国公安机关共立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近200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00余名,涉案金额近8亿元,有力维护了消费者和权利人的合法权益。3月,专门部署了"世博会期间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工作"7月,为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违法犯罪,促进互联网产业健康发展,我部会同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继续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对网络侵权盗版活动发起了全面和猛烈的打击。在此,我谨向大家透露,今年9月,北京市公安机关成功突破了一起利用互联网提供盗版影视作品在线观看的案件,侵权涉及5000余种中外影视作品,涉案公司CEO6名犯罪嫌疑人已被缉捕归案,具体案情我们将于近期向社会公布。

二是切实推进执法合作,形成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工作合力。我部主动加强与相关执法部门的协作,不断深化、完善两法衔接机制,取得了显著成效。据统计,今年19月,各行政执法部门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400余起,比去年同期上升了30%以上。近期,我部与海关总署正在研究出台新的规范性文件,完善、细化具体合作措施,以期不断提升两部门协作水平和质量。同时,我部与有关国际组织、各国执法机构积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协助调查取证、通报犯罪线索、交流信息情报、提供司法协助等方面的合作,近年来联手摧毁了一批集生产、储运、销售、出口为一体的犯罪产业链条,严正震慑了跨国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在国际上取得积极反响。今年9月,美国国土安全部部长助理、移民海关执法局局长约翰·莫顿先生来我部访问,双方就推进中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双边合作等工作进行了友好协商,并共同签署了《合作意向书》。10月,美司法部长霍尔德先生也专程赴北京,与我部共同研究加强合作,共同打击跨国犯罪的合作措施。

三是构建警企协作,不断改进工作措施。公安机关与权利人企业,特别是外商投资企业及其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等协会组织,保持着密切的沟通与联系,通过定期走访、举办联席会议等方式,不断加强沟通与协作,听取他们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和和刑事诉求,提供防范侵权和维权的指导帮助。四川等地公安机关还专门与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QBPC)签订了《加强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合作备忘录》,全面加强警企协作,共同推动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在此,我需要重申的是,就知识产权保护而言,无论是外商企业还是中资企业,我们将一视同仁,平等对待;所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无论是中国的,还是外国的,都将受到平等的保护。

四是开展调研工作,解决法律适用问题。鉴于知识产权案件专业性、技术性强,犯罪手段也在不断翻新、变异,我们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调研,着力解决相关法律理解、证据使用以及侦查措施等诸多关键性问题,以此提升公安机关执法效能和规范化水平。

五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保护知识产权,必须严厉打击犯罪,把侵权者送上法庭,但同时,也需要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主动预防和减少犯罪。

为此,公安部始终将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4.26知识产权宣传周""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等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知识产权意识,自觉抵制假冒盗版商品。仅2010年以来,各地公安机关累计组织新闻发布会、发布宣传材料等集中宣传活动800多次,发布预警信息600余件,印发宣传资料150多万份。 通过近年来的各项工作,我们积累了一些比较成功的经验,也取得了一些有目共睹的成绩。但是与《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提出的战略目标相比,还有很大差距,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特别是当前我国知识产权发展已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这对公安机关如何进一步加大打击犯罪力度,切实维护企业创新成果,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此,我们在下步重点工作方面有以下几点考虑:

一是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打击犯罪是公安机关服务经济发展的首要任务,也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赋予公安机关的主要职责。当前,我部将会同相关部门,着力共同开展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假冒、盗版违法犯罪活动展开严厉打击,严肃查处一批大要案件,遏制此类犯罪的猖獗势头。我们欢迎企业界的朋友们投诉举报,提供案件线索,为公安机关办案工作提供支持和协助。 

二是强化两法协作。在会同高检院、监察部、商务部联合开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的同时,就发现的两法衔接中的突出问题进行共同研究,提出行之有效的工作对策,不断完善公安与行政执法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加强各部门在信息共享、案件线索移交及开展调研培训等方面的合作,有效整合执法资源,共同提升执法效能。

三是大力提升工作能力水平。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突破口,强化公安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基础建设,实现执法规范标准化、执法过程程序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效果最大化,全面提升公安机关知识产权刑事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

 

商务部王镇钢同志介绍:一、加强知识产权双边交流与合作。近年来,为了适应国际国内形势发展变化,我们与美国、欧盟不断加强知识产权双边交流与合作,经过多年的沟通,到2004年中美商贸联委会专门设立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组,确定了中美知识产权交流合作机制。近年来我们举办多次会议讨论立法、执法、商标、专利、版权等诸多方面的问题,几乎涵盖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各个领域。200310月中欧双方建立了知识产权对话机制,牵头各部门负责讨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和实施的相关事宜。截至目前,我们共召开六次对话会议,七次工作会议,对加强在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建设方面的合作,商务部与欧委会共开展了两期合作项目,合作内容涉及建设、立法、执法等多个方面。2009年双方领导人表示欢迎启动中欧地理标志合作协定的谈判,目前正在积极的推进。此外,我们通过双边经贸联委会等合作机制,与俄罗斯、瑞士、日本、德国、法国、英国、瑞典、韩国等多个国家开展了知识产权交流和对话。另外,我们和企业的交流对话也十分顺畅。

第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制度。一是在对外贸易法中增加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专章,在200446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的对外贸易法以后,商务部正在研究起草对外贸易法的配套政策。二是在进出口管理条例中原则性规定知识产权保护事宜。三是加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随着我国会展业务的繁荣发展,展览会上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时有发生,为加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2006110日商务部会同工商总局、版权局颁布了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自200631日正式实施。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在实践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广交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卓有成效。今后商务部也将考虑进一步修改和完善该办法。

第三,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10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全国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并印发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了王岐山副总理为组长的小组。包括商务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参加此次座谈会的多个部门等26个成员单位。

115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动员部署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专项行动。温家宝总理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这次专项行动的目标是以保护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植物新品种权为重要内容,以新闻出版业、文化业等为重点整治领域,以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高发地为重点整治地区,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侵权、假冒、盗版的大案要案,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大力净化市场环境,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的社会氛围,积极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

此次专项行动有六项主要任务,一是加大生产源头的治理力度,严格审查生产企业的资质,坚决取缔无证生产。二是加强市场监管,查处注册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制止恶意抢注商标。三是强化进出口环节和互联网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四是加大刑事司法打击力度。五是推动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六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增强舆论引导的时效性。商务部以及其他领导小组成员将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打好这场硬仗。

 

海关总署政法司王永水副司长介绍相关情况:我首先想举一个案例,最近上海海关连续多次查获了一个公司出口涉嫌侵犯商标的案件,海关查获以后,按照规定,通报给了上海公安机关。我们这个生产和造假企业是山东的一家公司,我们报给了山东的公安机关。

海关自身的工作,在于怎样加大打击侵权货物和行为的公司力度,采取措施方面,主要是三个措施。一是法定罚款数额内从重处罚,二是把有嫌疑的企业向公安机关通报,三是加大查处力度。

海关近年来一共查获了侵权嫌疑货物17000多批,涉及到侵权商品8600多万件,涉及总额价值达到1.7亿人民币。其中查获案件的数量还是有很多,海运占的比重大,从商品结构看,是计算机存储介质、手表、箱包等占多数。我们一是配合国务院法制办修改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条例,今年3月份已经颁布了。对于海关保护备案申请,还有侵权的处置等方面的内容也进行了修订,解决了海关执法当中的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二是世博会的知识产权保护行动,我们查获了28批侵犯世博会标志的案件。升级优化了知识产权的海关备案系统,我们把系统进行了完善。海关总署推出的一个在网上办公的系统,规范大家的行为,督促权益人配合执法,要求企业维护好备案数据库的授权许可使用的企业名单,这样能够减少违法企业通关的情况。

今后,海关要根据国务院印发的打击侵权假冒伪劣行动的方案,在全国海关部署专项的执法行动,落实任务和分工,在加强重点区域重点口岸执法的同时,加强宣传和对案件的曝光,为维护创新进出口贸易秩序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海关现在已经和相关部门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我们经常和权益人开展知识培训、情况交流、问题研讨等互动活动,促进双方相互在增进了解、加强沟通方面改进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第二方面就是海关面临的压力主要是我们的通关量非常大,海关的每个工作日接受的报关单达到20万,现在怎么样在不影响正常合法贸易通关的情况下,需要大家寻找和摸索企业和商品的特点,包括运输的路线等要素,根据这些要素来在大批量的货物当中寻找线索,需要我们双方加强合作。第三是已经开展的工作当中,有互相主动提供相关的信息,配合海关采取措施也做了很多的工作。在工作当中我们希望加强沟通,提供一些有用的建议和意见。所以我们的工作走上更高的台阶。再次感谢各部门、各相关企业的支持,我们一定会加强互相之间的合作和配合,共同提高我们的工作。

 

工商总局商标局副局长吕志华:工商行政部门是一个行政执法部门,执行的法律比较多,包括一些广告法、公司登记等,还有商标法。工商局从国家局、省局、地市局到县局目前有将近50万的执法队伍,工商所有5万个,他们都活跃在行政执法子第一线。我们去年取得了比较好的工作成效,我们从一个部门的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都成立了以市政府、市政府为中心的领导小组,开展这项活动,使我们推进商标工作得到了一个很好的社会氛围。

第二,我们的商标审查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改善。截至目前我们可以注册的商标已经从原来的三年拿到商标注册证,完成 了到现在12个月拿到商标注册证,最快我们保证10个月有一个结论。那么今年,随着我们战略实施,我们的商标申请量增长速度非常快,今年将突破100万件,我们今年的任务是今年要审查商标注册140万,截至10月底我们已经完成了将近130万的审查工作任务。所以今年我们140万的工作目标能够如期完成。这些工作使商标注册人获得商标权有一个很好的发展空间。

第三个,我们的商标法修改,刚才已经介绍上报了国务院法制办,那么已经召开了两次关于商标法修改的座谈会征求意见,据我们了解,我们也衷心的希望明年年底能够把我们修改商标法颁布实施。修改的一个中心议题就是对一些侵害他人商标侵权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打击。这是我们的中心议题。另外,还有简化我们的商标注册程序,尽量给商标注册者提供更好的服务,这是我们的一个中心内容。

另外一个大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就是商标行政执法工作,从2005年到今年,我们平均每年审理商标侵权案件将近5万件,我想随着我们的专项行动的开展,这个数字还有所突破。但是我们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可能数量也会有更高的提升。我们会把我们的执法力量集中到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大案中,集中到对老百姓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1027日国务院发布实施开展专项行动的方案,国家商标总局在这两天通过加班加点的工作,草拟了商标方面的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一个专项和治理的行动方案,现在正在报批中,相信这个活动方案的颁布实施和对本系统方案的细化。我们是一个行政执法的部门,不会随着一次一次的行动来执法,我们的执法活动是有条不紊的。专项行动对我们执法活动的促进,我们随着专项行动,会完善我们的执法体制和机构,使我们的执法能够有条不紊、按部就班的很好发挥它的作用。刚才海关总署提到的希望得到全局的支持和配合,包括案件线索等等,我们也面临这个问题,很高兴大家一直支持我们工商局的工作,希望今后仍然理解和继续支持工商局的工作,工商局在行政执法工作当中,有什么不足之处,希望大家批评指正。

 

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董维仁介绍相关情况:回顾中国版权工作,中国政府用了不到二十年的时间,走过了发达国家上百年的历史,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一是建立起一套既有工作特色,又与国际规则相衔接的法律体系,形成了条例。二是确立了司法与行政并行的保护制度。三是版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日益完善,四是版权产业得到了健康发展。五是版权的普法宣传显著。六是与国际合作加强。

总整体上来说,目前版权保护工作处于一个重要的时期,同时压力也很大,同时矛盾也很突出。一是加大对印刷复制、计算机生产企业的源头治理。201011月—20111月,新闻出版部门将会同扫黄打非、文化执法、公安、工商等部门,结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印刷、复制各类出版物,印刷品、光盘、计算机软件及包装装璜、商品标志标签的企业进行专项的检查,严厉查处非法印刷复制和非法加印出售各种行为,严厉打击新出版计算机不预装操作软件和预装盗版操作软件的行为,切实从源头上加大对新出厂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软件的监督力度。

二是加大对图书软件、音像制品的市场监管。国家版权局将协调扫黄打非办公室,新闻出版、文化执法、工商、城管、交通运输等部门,从201011月—20111月集中开展对图书、软件、音象市场等的执法工作,通过现场检查教材、计算机软件、影视音像制品等出版物的销售情况和该场所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违法违规的出版销售企业。严厉打击出版物批销企业销售侵权盗版的行为。重点清查繁华街区、旅游景点、交通枢纽、学校周围等重点部位,并定期巡查。加大对节假日、夜晚等游商地摊的巡查和打击力度,坚决取缔游商地摊,坚决打击交通运输渠道贩卖侵权盗版出版物的活动,有效的遏制非法的流通渠道。

三是强化互联网的维权保护,继续做好网络侵权盗版的专项治理工作,将国家版权局、工信部、公安部于7月下旬联合启动了2010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的专项治理行动,延长至20112月。进一步强化对影视作品侵权盗版,利用互联网通信网络和电视网络营销侵权盗版商品的行为的打击力度,使网络版权保护的环境有明显的改善,加大对出版物交易行为的监管,强化电子商务网站的责任,严禁向无证无照的经营者提供电子商务服务,会同工信部、商务部、工商总局集中查处通过电子商务网站、电话等电子渠道销售侵权的案件。

四是全面做好使用正版软件的工作,把范围扩大到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等机关,确保于20115月底前201110月底前,分别完成中央国家机关和省市县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在巩固大型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推进中型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工作。感谢各部门、各相关企业对产权部门的支持和帮助,欢迎各外商机构向各级版权部门反馈意见,投诉举办案件,我们将认真处理,依法查处,谢谢大家。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金克胜介绍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情况:近年来人民法院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为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作出了积极贡献,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依法公正高效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人民法院通过行使民事、行政和刑事三种审判职能,对知识产权提供全方位司法保护。目前,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已经覆盖到所有类型的知识产权与各种方式的市场竞争行为,涉及到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全过程。司法日益成为当事人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的主渠道,以专利保护为例,权利人多数选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解决纠纷。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质量和效率也得到不断提高,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一审结案率从2003年的75%上升到2009年的85%,民事一审案件平均调解撤诉率始终维持在50%之上。

二是,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去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若干问题的意见》,从切实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司法解释工作和审判队伍建设等方面,对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成为指导今后一个时期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纲领性文件。4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当前经济形势下知识产权审判服务大局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和完善了当前经济形势下的一系列知识产权司法政策。不仅对人民法院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也对企业和市场产生了积极的引导和规范作用,在国内外产生了重大影响,得到了较高评价。

去年,最高人民法院还在全国法院开展了知识产权审判"优化自主创新司法环境"年度主题活动,今年"4·26"期间,首次发布了《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09年)》、开通最高人民法院网"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子网站",并继续发布《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2009)》、年度10大案件和50个典型案例。

三是,大力强化审判监督和业务指导,努力统一知识产权司法尺度。最高人民法院一贯注意发挥司法解释在统一法律适用中的重要作用,注意通过司法文件、会议纪要和典型案例的裁判批复等形式,明确知识产权保护的具体司法原则和标准,及时解决了一些较为突出的审判实践问题。去年开始,最高人民法院就专利侵权判定、驰名商标司法保护、反垄断民事诉讼、专利商标授权确权案件和网络著作权案件审判等问题开展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已经颁布实施,使人民法院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有了更加具体明确的依据,知识产权审判制度更加健全。

四是,全面加强知识产权法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司法能力和水平。

目前,各高级人民法院和多数中级人民法院以及所有具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都设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审判庭。一些地方法院还进行了由知识产权审判庭统一受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试点工作。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建设。注意从精通法律、外语基础较好、具有理工专业背景和一定审判经验的人员中选拔、培养知识产权专业法官,进一步加强对知识产权法官的专业知识和审判技能的培训,完善知识产权审判队伍的专业结构。各级法院的立案、刑事审判、行政审判和执行等职能部门一般都指定了专门的合议庭或者法官负责知识产权案件的审查、审判、执行。知识产权审判的组织保障和人才基础不断加强,知识产权法官的司法能力和专业水平不断提高。

此外,在知识产权审判中,人民法院紧紧围绕营造良好的贸易和投资环境的目的,始终坚持依法保护和平等保护各种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依法保护和平等保护本国当事人和外国当事人的利益关系,遵循国民待遇原则,信守国际条约,严格依法保障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国内市场的统一开放,完善投资环境和增强投资信心。 在今后工作中,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将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确保国家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战略部署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深入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有效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依法合法保护和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利益;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能力和水平。

 

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副厅长黄卫平发言:中国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对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负有监督职责。检察机关历来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把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作为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常抓不懈,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法律监督职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20101-9月,检察机关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4472531人,批捕11951952;受理移送审查起诉15953032人,起诉12002133人。

二是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切实纠正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打击不力的现象。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抄送的侵犯知识产权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副本的审查工作,对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案件及时提出移送公安机关的建议,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此外,检察机关还注意发现和掌握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背后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线索,对涉嫌犯罪的坚决依法查办。20101-9月,检察机关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26件,立案侦查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的职务犯罪案件4983人。

三是积极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机关建立 "网上衔接,信息共享"机制。为进一步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力度,检察机关积极推动"两法衔接"工作,特别是推动各地充分运用高科技手段,建立"网上衔接,信息共享"机制,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目前,上海、云南全市(省)范围内、江苏、广东、浙江、湖北、山东、河南、四川、吉林等省的部分地区建立了"网上衔接,信息共享"机制,有效地促进了对知识产权的刑事司法保护,较好地防止了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中"以罚代刑"情况的发生。

四是加大了培训工作。20104月,高检院分别在广东省东莞市、湖北省武汉市举办了两期"知识产权培训班暨'网上衔接,信息共享'经验推广会",来自国内外的专家,分别围绕知识产权制度与经济社会发展、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的定位与争议、保护世博会知识产权相关内容、中国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的主要做法以及欧州司法机构保护知识产权的措施等专题,结合案例进行了介绍。与会人员还参加了两地检察院召开的"经验推广会",听取了关于建立"网上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经验介绍,这两次活动得到了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品牌保护委员会、中欧知识产权项目组的大力支持,是三方成功合作的范例。

五是重视宣传工作。我们通过《检察日报》、正义网及其他媒体,及时宣传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的工作情况和典型案例等。如检察日报于2010421日刊登《广东东莞:在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间架一座桥》,424日刊登《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尚需磨砺刑罚剑锋》,425日刊登《知识产权:从个案保护到长效服务》等文章,介绍了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情况以及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方面发挥的作用。

今后,检察机关将与有关部门一道,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注意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及时予以批捕、起诉,对重大的、有影响的案件,加强督办。

二是积极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机关建立"网上衔接,信息共享"机制,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及时移送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

三是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对有案不移、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的情况,及时予以监督纠正,并注意发现和查办背后的职务犯罪。201010月至20116月,高检院与公安部、商务部、监察部联合开展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行动",以进一步推动"两法衔接"工作,加大对行政执法机关不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监督力度。检察机关将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积极参加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四是加强与内资和外投资企业的交流与沟通,建立交流平台,了解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需求,采取必要措施,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如今年5月,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与中国外商投资企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召开首次"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刑事保护交流会",并签署了"加强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合作备忘录",备忘录确定,双方将尽快建立协作联络小组、积极开展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深入交流研讨、建立信息通报制度以及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实务合作。我们愿意与外资企业建立交流平台,欢迎外资企业反映知识产权方面遇到的问题,希望内、外资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能够齐头并进、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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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发布时间:2010-11-19 5:4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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