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基层一些地方,“执法方式不当”已经影响到社会和谐稳定,再次发出了新形势下如何做好群众工作的考问。记者日前在辽宁大学门前亲眼目睹这样一起事件:几辆机动车刚刚掉头,对面马路边上一辆红色捷达车里立刻钻出两名民警挥手拦车,以红灯强行掉头为由罚款、扣分。被罚驾驶员一脸茫然:掉头处并无禁止掉头的标志,与前方红绿灯又相距几十米,让人很难辨清红绿灯与这个掉头处是什么关系,执勤民警为何不站在掉头路口指挥却躲在车中“守株待兔”?
这不过是现实生活中“执法方式不当”的普通案例。记者近年采访发现,“执法方式不当”引发的问题日益严重。前不久,记者在辽宁省某市了解到,为让住户尽快搬迁,当地政府竟动用城管执法人员,采取强行断水、断电以及在住户门前挖深沟阻止出行等恶劣手段进行威逼。搬迁当中双方本应遵循的相互尊重、平等协商等原则被粗暴践踏。在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中,类似野蛮强拆屡屡引发恶性事件,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好的法规要发挥良好效应,必须依赖于好的执行。不同的执法方式,效果大不一样。执法方式得当,即便被罚者受到处罚,也会心悦诚服。青海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公安民警交巴,站在群众立场,春风化雨地平息纠纷,受到群众爱戴。成都市交通民警谭乔,多方走访收集资料,帮助无证驾驶被拘人员郭某减轻处罚,以早日去医院照顾其刚刚生产的妻子,令郭某深受感动,并表示以后要遵纪守法,谭乔也因此受到社会称赞。这些人性化执法,不仅维护了法律尊严,还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这些与辽宁大学门前的执法相比,可谓高下立判。
在社会转型中,各种人民内部矛盾不断发生,如何处理,采取怎样的执法方式,不仅关系到群众利益,更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形象。各级执法部门应该严格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要求,深刻认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转变作风,采取文明、人性的执法方式,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简单粗暴、“钓鱼”执法,越来越不为时代和群众所接受。(半月谈网/记者 孟唤)
政法工作要抓紧抓好,必须把群众工作做深做细
中央政法委员会前不久在京进行专题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主持专题学习并发表讲话,要求各级政法机关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头等大事,用全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解决实际问题、推动政法工作,为实现“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作出新贡献。
周永康强调,政法机关要统一并加深对“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任务的认识,进一步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切实肩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神圣使命,为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要深刻领会全会精神实质,找准贯彻落实的结合点、着力点,抓住群众最关心的社会治安问题、最关切的权益保障问题、最关注的社会公平正义问题,发挥好政法机关职能作用,维护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更好地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结构、社会环境的发展变化,从整体上创新社会管理;正确认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特点规律,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以做好群众工作为着力点,提升化解社会矛盾水平;加强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提高公共安全保障水平,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顺应人民群众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新期待,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周永康强调,政法机关的根本属性是人民性,根本职能是为人民服务。政法干警天天与群众打交道,每一项工作都与群众息息相关。政法机关既是执法、司法机关,也是群众工作机关;政法干警既是执法、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
要积极探索新时期群众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警民关系。要在全体政法干警中开展群众观点再教育,解决好对群众的感情问题,真正把群众当主人当亲人,把群众的事当自己的事来办,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要把执法过程变成做群众工作、为人民服务的过程,坚持公正廉洁文明规范执法,解决好群众实际问题,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同时,注意教育疏导,析法明理,理顺群众情绪,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要坚持充分发动群众、紧紧依靠群众,不断探索完善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新途径新办法新机制。要把提高群众工作能力作为执法能力建设的核心内容,通过集中培训、案例教学、随岗学习等形式,加强对政法干警群众工作能力的培养,努力使他们成为做群众工作的行家里手。要把基层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上升为制度,形成做好群众工作的长效机制。
周永康强调,当前政法工作任务十分繁重,要按照全会要求进一步抓紧抓好。要加强宣传舆论工作,引导广大群众依法理性有序地表达爱国意愿,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要善始善终地做好上海世博会安保工作,确保实现平安世博的目标。要以实战的状态,精心做好广州亚运会安保工作,确保实现平安亚运的目标。要全力推动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半月谈网/记者周英峰)
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
新华社评论员
群众观点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群众立场是决定我们党的性质的根本问题。坚持群众观点、站稳群众立场、增强群众观念、做好群众工作,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是新形势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重要保证。
“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树立正确政绩观,努力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再次强调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意义重大而深远。
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历史进步的根本动力。当前,我国改革发展进入攻坚阶段,未来几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将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产生决定性影响。要继续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就要最大限度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投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
值得注意的是,当前一些地方和部门的党员干部群众观念淡薄,不依靠、不相信群众甚至脱离群众,工作脱离实际,违背群众意愿,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对群众呼声置若罔闻,对群众利益麻木不仁,甚至见利忘义、以权谋私;工作方式方法简单,按照法律和政策办事的本领不强,习惯于发号施令、做表面文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要适应新形势,承担起历史赋予的崇高使命,必须深刻认识这些问题的危害,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扎实做好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团结群众工作,为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凝聚强大力量。
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必须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始终坚持群众路线。群众路线是实现党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组织路线的根本路线,群众观点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丢、不能忘。要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观点,牢固树立向人民学习的观点,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点,牢固树立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相一致的观点,正确把握同人民群众的关系、摆正同人民群众的位置,坚持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把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落实在团结和依靠群众开展工作的实践中。
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必须站稳群众立场,始终为人民谋利益。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根本目的是顺应各族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要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千方百计纾民困、排民忧、解民难,让群众更多更好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要正确把握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共同利益、不同群体特殊利益的关系,兼顾好各方群众关切。要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绝不干劳民伤财、违背群众意愿的事。
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必须改进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法。正确的方式方法是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保障。要在总结运用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的基础上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尤其要在密切联系群众上下功夫、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在增进信任上下功夫、在增强法治观念上下功夫、在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上下功夫,把实际情况和工作部署向群众讲清楚,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努力满足群众在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等方面的基本需求,严格按照法律和政策开展工作,以模范行动带动群众,增强群众工作的亲和力、感染力,把群众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丰富多彩。
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必须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提高群众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要认真研究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健全服务群众制度、联系群众制度、信访制度、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工作机制,使群众工作更加科学、更有活力、更富实效。
“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作出的这一重要论断,充分说明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所肩负的崇高使命和重大责任。切实增强机遇意识和忧患意识,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我们就一定能够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同心同德,万众一心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断前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