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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著作权法律百年国际论坛在京举行
中国著作权法律百年国际论坛在京举行

发布时间:2010-10-18 08:47:14 我要纠错 【字号  默认 】【打印【关闭】

为回顾中国著作权制度的百年历程,10月14日,由中国法学会、中国版权协会和中国人民大学主办的中国著作权法律百年国际论坛在京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许嘉璐,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柳斌杰,中国人民大学校长纪宝成出席论坛开幕式并致辞。最高人民法院原院长任建新为论坛题词:“总结百年历史经验,完善知识产权法制。”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佛朗西斯·加利特别为论坛发来祝贺视频。

2010年,对于中国版权界来说具有特殊的意义。100年前,中国诞生了第一部著作权法《大清著作权律》,开启了我国现代著作权保护的先河。20年前,新中国第一部著作权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颁布,揭开了我国新的历史时期著作权保护的新篇章。

许嘉璐在致辞中说,100年前颁布的《大清著作权律》说明中国政府已经重视知识产权法律。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近30年来愈发重视对私权和公权的尊重。《著作权法》的起草、修订和颁布,从立法上保障了中华民族的创造力。我们深深懂得在科技迅猛发展、经济全球化势头强劲的今天,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社会前进的动力。我国政府坚持不懈地进行知识产权知识的普及和宣传,打击盗版、盗印等大规模治理活动从未停止过,各级法院还专门设立了知识产权法庭。这一系列举措表现了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保护知识产权问题的诚意以及走向法治社会的决心。

柳斌杰在致辞中指出,当今世界,知识产权保护已成为世界各国的基本共识。

虽然新中国的著作权制度还不够完善,但中国政府提出了坚持科学发展观、建立创新型国家的战略构想,制定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要把知识产权保护作为国家的基本战略来推进。这证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国政府将大力实施版权战略,加大著作权保护的力度,进一步推进改革开放,建设创新型国家,推动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在论坛上作了题为《中国版权制度的实施与展望》的演讲。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大清著作权律》主持人沈家本的嫡孙、我国古籍专家沈厚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刘春田,德国马普学会知识产权法、竞争法与税法研究所研究员阿道夫·迪茨等分别在论坛上演讲。论坛开幕式由中国版权协会理事长沈仁干主持。

来自亚洲、欧洲、北美10个国家和中国内地、香港、台湾、澳门地区的400余名中外知识产权界专家、学者,世界500强企业驻华机构知识产权总监、外国驻华使馆知识产权专员等出席论坛。在为期两天的论坛期间,中外学者、专家将就著作权制度的历史、发展与国际形势等专题进行广泛讨论。(赖名芳)

文章出处:
本网发布时间:2010-10-19 16: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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