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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法眼观网·关注网络侵权" 之五商标权篇 蒋志培:根据申请人的申请...网络公证

关注·"法眼观网·关注网络侵权" 之五商标权篇 请访问人民网以下地址:

http://ip.people.com.cn/GB/136672/136683/203173/index.html

 

建设监管平台,通过技术手段巡查网上信息

  如何有效治理网络商标侵权现象?相关专家学者及业内人士表示,整治网络商标权侵权行为是个系统工程,需要综合治理,需要社会各个部门通力合作、互相配合。

  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张为安认为:“由于网络商标使用行为的特殊性,如果商标保护仍局限在分类保护中,加上域名管理的疏漏,很可能使消费者误认、误购,导致市场秩序混乱。”张为安建议,为了更有效地制止网络商标侵权,应该完善立法工作,扩大商标权保护的范围。

  今年7月1日,《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正式施行,这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范网络商品交易的重要举措。吕志华说:“工商行政部门正在努力建设12315消费者投诉平台,如果发现有网站经常被消费者投诉,将把他列入黑名单,并对其经营行为进行强化监管。”吕志华提议推进网络监管平台建设,“网上侵权信息量非常大,常规手段很难解决,技术性的问题要通过技术性的手段来解决。只有建设网络监管平台,通过技术手段主动对网上信息进行常规巡查,才能够防患于未然,保护消费者和商标权利人的利益。”

  网络信息瞬息万变,如何才能获取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很多网络用户在维权时都面临着无法提供有效证据的问题。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教授蒋志培建议尝试网上证据保全公证。蒋志培介绍说,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公证员对所有的电脑操作步骤、时间和进入网页的先后顺序及对出现在电脑屏幕上的网页内容的复制过程,现场进行监督,打印或拍照,并依照真实合法的原则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网页证据保全公证书。蒋志培认为,应该完善网上公证服务,制定统一、合理的收费标准,从而帮助消费者和权利人有效维权。

  “网络服务商作为销售平台提供者,在维护网络商标权方面也责无旁贷。”唐磊表示,“网络服务商应该明确自己的责任,做好事前审查和事后补救工作,积极配合国家执法部门严厉惩治网上售假行为。”


文章出处:
本网发布时间:2010-10-19 2: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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