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6日正值深圳特区庆祝成立30周年之际,蒋志培教授接受中国法学会邀请到深圳就技术合同法律适用难点问题、企业专利策略制定和应对为题授课。
蒋志培教授指出:近年来,随着科技活动的日益频繁,因合同标的技术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引发的纠纷也与日俱增。主要原因在于,技术是一种知识形态的商品,具有许多与有形商品不同的特征,合同各方往往在签约时未能对于合同标的技术有关的条款进行详尽地约定……
以下是蒋志培教授讲课提纲。蒋志培列举了大量案例,阐述技术合同纠纷的法律适用难点。
一、 技术合同纠纷处理的法律依据
(一)技术合同法律规范的发展与完善
(二)“三法”合一后的法律适用新格局
(三)技术合同司法解释及其理解
二、 技术合同纠纷法律适用的重点
(一)技术合同法法律适用要受合同法总则规定的制约
(二)适用合同法技术合同部分特殊规定的要点
(三)注意适用合同制度的其他规定
(四)从案例分析技术合同法的适用
三、 技术合同法律调整的范围和标的
(一)技术成果的界定及类型
(二)职务技术成果与非职务技术成果的界定
(三)技术成果出资的权属界定
四、 技术合同的效力
(一)一般无效情形
(二)“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的无效情形
(三)技术合同无效对技术成果归属的影响
五、 技术合同纠纷处理的程序问题
(一)技术合同纠纷案由
(二)技术合同纠纷诉讼的管辖权的归属
(三)技术合同诉讼与相关程序的关系
此次以专利侵权判定与确权案件审判标准暨技术合同纠纷法律适用专题研讨会,还有徐清平、张晓都、周云川、王翔等参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