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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一月内六次邀请特约监督员旁听庭审 30日监督员旁听最高检抗诉技术转让案件

最高法特约监督员“对口”监督

8月以来6次听庭 结合各自专业特长找问题提建议

图为15名特约监督员在旁听庭审。王斗斗 摄

今天(30日)上午,全国人大代表冉崇伟等15名特约监督员在最高人民法院旁听了一起技术转让合同纠纷案件。这是8月3日以来,最高人民法院集中开展邀请特约监督员旁听案件庭审活动以来的第6次旁听活动。

今年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聘请第一届特约监督员60名。特约监督员通过旁听庭审、来信、座谈等方式,对最高人民法院审判、执行以及队伍建设等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

为促进特约监督员工作深入有效开展,最高人民法院采取了由办公厅集中开展与本院各有关部门分别开展相结合的办法,由办公厅总体负责特约监督员的日常管理和开展集中活动等工作,同时将60名特约监督员根据其各自专业、特长,分配到该院相关部门,由各部门结合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与对应的特约监督员开展相关工作。

截至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共收到5名特约监督员来信5件。在办理过程中,承办部门注重加强与相关特约监督员的直接沟通,多次进行电话联系,了解、听取特约监督员关注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确保了办理工作的实效。

除了旁听庭审之外,最高人民法院还邀请特约监督员参加了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重点调研课题评审会、全国法院商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等一系列活动。

声音

李飞(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通过旁听,感觉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素质非常高,审判长驾驭庭审的能力很强。形式上,我提一个小的建议,对庭审中一些小细节进行规范,如法官表述、法警站姿等。新类型的案件纷纷涌现,对法官而言将是一个考验,建议法官提高司法能力以有效应对。

高菲(民革党员、北京市朝阳区政协常委):旁听案件,视觉效果非常好。我共旁听了5个案件,感受到了审判员的高素质,他们总结每个案件的争议焦点非常准确,双方当事人没有任何一方对争议焦点有异议。下一步,除了旁听最高人民法院的庭审外,我希望可以旁听一些基层法院的案件。

刘元元(北京电视台京视传媒有限公司剧院节目部总监):可以看得出,每一位审判人员所做的功课非常足。现在法官的压力非常大,怕判错,法官的培训工作十分必要。我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的特约监督员,平时更加关注司法工作,对自己工作各方面都有促进。

现场

特约监督员:这个焦点找得准

“现在开庭!”

8月30日上午9点,最高人民法院中法庭内,审判长敲响法槌,西安理工大学与宁夏神光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技术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在这里再审。

与往日不同的是,旁听席上来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等15名特约监督员。

这是一起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申诉人西安理工大学因不服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最高人民检察院认为,本案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情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法庭上,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宣读抗诉书后,审判长询问:“西安理工大学,你们是否同意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抗诉意见?”

申诉人:我们基本同意。

审判长:神光公司,针对最高检的抗诉意见,请简短提出答辩意见。

神光公司:最高人民检察院曾就同一案件两次提出抗诉,没有法律依据,建议合议庭维持原判。

审判长:民诉法2007年修改以后,对于最高检的抗诉范围作出限制,但对于抗诉次数没有限制。经过合议庭研究,对于最高检再次抗诉我们认为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

“合议庭认为,本案焦点是西安理工大学是否已经依据合同约定完成技术转让。”审判长归纳说。

听到此言,旁听席上多位特约监督员纷纷点头,并小声议论说:“这个焦点找得准!”

随后,合议庭针对焦点问题进行了调查。庭审进行了两个多小时,此案并未当庭宣判。

庭审结束后,多位特约监督员向记者表示,通过旁听庭审,他们对法院公开、公正、司法为民的原则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希望有更多机会参加这样的活动。(法制日报 王斗斗)

文章出处:
本网发布时间:2010/9/1 7:5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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