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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网址争议解决办法》月底实施 限制恶意注册

        日前,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重新修订网址争议解决办法,并将于本月底正式实施。办法将所管理网址的争议投诉受理时效限定在两年之内。同时,在网址的“恶意”注册和使用标准认定方面,也做了进一步的限制和明确。

      除受理时效外,新修订《通用网址争议解决办法》还规定,注册或者受让通用网址是为了向作为民事权益所有人的投诉人或其竞争对手出售、出租或者以其它方式转让该通用网址,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时,被认定为恶意注册。同时明确了通用网址持有者享有合法权益的判断标准,其中包括:被投诉人虽未获得商品商标或有关服务商标,但所持有的通用网址已经获得一定的知名度,及并不存在为获取商业利益而误导消费者的意图等。

      针对月底即将正式实施的《通用网址争议解决办法》修订版,众多企事业单位纷纷行动起来,保护自身网络品牌。近日,记者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了解到,有关通用网址的仲裁申请案同比上月有较大幅度上升。业内人士表示,目前不少企业正在紧锣密鼓展开争议准备,预计在争议办法生效前申请案还会有更大增长。

     

文章出处:
本网发布时间:2010/8/27 15:5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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