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由国家法官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联合主办的案例教学与案例指导国际研讨会在京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奚晓明指出,案例在大陆法系司法裁判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案例教学已经成为了法学教育和法官培训的重要方法。发挥案例在司法中的功能,重视案例在法官培训和法学教育中的作用,已经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学习案例,就是要吸收优秀法官的思想精华;学习案例,就是要传承和弘扬本国长期以来形成的优秀法律文化。他希望通过建立系统、完善、科学、高效的案例教学与案例指导制度,进一步提高我国法官培训和法学教育的水平,提高我国法官的审判业务能力。
奚晓明强调,研究案例指导与案例教学的目标是要完善和发展有中国特色的案例制度,具体要从三个方面来把握:首先,从案例教学的目的上看,是为了提高法官的能力,指导审判实践。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框架内,案例对司法实践的指导作用并非表现在法律渊源方面,而是表现在案例教学方面。通过案例教学,使法官掌握案例中所体现的法律精神和审案法官的智慧。其次,从案例教学的内容上看,我国的案例教学应当是多维度、全方位的。法官在日常审理案件的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复杂疑难问题,案例教学就有了发挥作用的广阔空间。就整体而言,我们的案例教学,必须是多维度、全方位的,要全面收集各种各样的案例,尽可能涵盖司法审判的各个领域和各个方面。最后,案例教学和案例指导的形式应当是多样的。案例教学和案例指导的形式既包括优秀案例的编撰,也包括以案例为辅助资料的课堂面授,还包括对案例的情景模拟和集中研讨。
在为期两天的研讨会中,来自中外法学界和司法实务界的专家、学者将围绕案例分析方法和案例指导制度、案例教学与法学教育及法官培训、案例选编方法与案例教材编写方法等主题展开深入的交流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