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三项重点工作”启动后,湖北省神农架林区司法局认真落实“三项重点工作”,加大“三项重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部署和督促落实力度,健全大调解格局,完善社会管理工作,提高执法公信力,全力维护了全区社会持续稳定。
——发挥普法教育功能,正确引导舆论。利用“春风行动2010”、“三八”妇女维权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湖北省《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办法宣传教育周,与林区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宣传活动,制作宣传展牌,发放宣传资料。利用“法律六进”,开展“法律进乡村”8场次,受教育群众达5000余人次;开展“法律进社区”2场次,受教育居民1000余人次;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法制讲座2场次,受教育人数达200余人次;开展“法律进企业”1场次,受教育人数达120人,发放《农民工维权手册》200余本;开展“送法进校园”3场次,受教育学生达2000余人次。
——发挥人民调解功能,实现定纷止争。发挥其调处民间纠纷、防止矛盾激化、增强人民内部团结、营造社会和谐稳定的独特功能和优势,认真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通过38次拉网式大排查,共排查矛盾纠纷98件,调解98件,履行96件,调解成功率达98%。
——发挥法律服务维稳功能,促进社会稳定。充分发挥律师公证为林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的职能作用,积极组织介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企业股份制改造、民营经济发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等重大经济活动。上半年律师共办理各类案件47件,其中刑事案件3件,民事案件8件,非诉讼法律事务11件,法律援助案件4件,法律援助事项21件。免费代书法律文书20件,解答法律咨询113人次,为5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公证办结36件,其中民事21件,经济15件。同时落实为民办实事项目,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化解社会矛盾,做到应援尽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9件,办理各类法律援助事项279件,避免和挽回各类经济损失229.3万元。
——发挥社会管理功能,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工作,强化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教育和稳控工作,与各司法所签订目标责任书,做到各乡镇矫正对象、刑释解教人员不脱管、不漏管,不重新犯罪,提高矫正对象、刑释解教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通过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大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通过开展谈心,使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得到心理障碍安抚,以缓解矫正人员自卑心理;通过“三个纳入”,即把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实行量化管理,半年检查,年终考核;把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工作实行过程化管理;把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纳入基层司法行政目标管理,同司法所人员的待遇和评先表模挂钩,通过以上工作,预防和减少了重新违法犯罪。今年回归刑释解教人员19名,帮教率达到100%,重新犯罪率为零;为2名刑释解教“三无人员”解决了住房、用地和生活补助2000元,使其有家可归,确保了社会政治大局持续稳定。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司法局 董定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