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12日电(记者崔清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11日介绍说,截至今年4月底,我国现行有效法律有233部,国务院行政法规约680部,地方性法规近9000部。
信春鹰是在此间举行的“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中央国家机关专场报告会上作题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与发展”的报告时作出上述表示的。
她指出,在这些看似抽象、简单的数字背后凝结着几代人的努力,在我国制度建设方面有着重大历史意义。
目前,我国以宪法为核心,以法律为主干,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三个层次,包括宪法及宪法相关法、行政法、刑法、民商法、经济法、社会法、诉讼和非诉讼程序法等七个法律部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