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版权协会副理事长、前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蒋志培博士在研讨会上就集体管理组织的运作模式发表了演讲。
蒋志培博士认为,我国改革开放,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确立和发展,建立和完善了知识产权制度,出现了现代化的行业协会和知识财产的集体管理组织。今后集体管组织的发展仍然要借助市场经济机制,其运作模式也要遵循市场经济的规律。根据我们的国情和社会经济发展阶段,我们需要何种的集体管理组织的模式呢?
可能有几种选择:官办或者官办行政色彩浓厚的模式,这不符合今后更加广泛的改革趋势,同时依赖政府反而做不出成绩,不能在市场经济的海洋中游泳。另外的类似一些国家发生的、在我国一些层面存在的黑社会渗入的组织,收保护费。这当然与我们的法治抵触,对文化产业发展是极其有害的。唯一的选择只能是建立完善的现代化的独立知识产权集体管理组织。
这是一个经营自主独立、能充分代表权利人合法权益和具有服务精神、经营有道盈亏自负、受到法律规制和内外部严格监督制约、有社会责任感具有法律保障的集体管理组织。国家应当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达到发展文化产业经济、自己管理自己、保障权利人的正当权益,平衡利益关系的目的。最终满足日益增长全社会的文化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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