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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查处第八批违法网络文化产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局,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为进一步加强网络文化市场监管,整治互联网低俗信息,净化社会文化环境,根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等有关法规,经初步调查,文化部决定对以下涉嫌违法的网络文化产品运营单位予以查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嗨嗨舞曲”等10家网站(见附件一)提供“粗口歌”等含有禁止内容的网络音乐产品,请有关省份文化行政部门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依照《规定》予以查处。

二、“阿怪音乐网”等19家音乐网站(见附件二)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请有关省份文化行政部门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依照《规定》予以查处。

三、广州市传力科技传播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见附件三)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请有关省份文化行政部门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依照《规定》予以查处。

四、请各地文化行政部门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按照《关于建立境内违法互联网站黑名单管理制度的通知》精神,积极会同通信管理等部门,落实对违法单位的行政处罚。同时,将行政处罚和技术监管相结合,对提供上述违法网络文化产品的网站通过技术措施予以封堵,并要求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卸载或屏蔽有关产品、网站。请各地在本通知印发后30个工作日内将查处情况报告我部文化市场司。

特此通知。

(本文来源:人民网 )
文章出处:
本网发布时间:2010/4/23 6: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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