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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关于规范网络音乐市场秩序整治网络音乐网站违规行为的通告
 

  近年来,部分网络音乐网站(单位)未经许可或备案擅自从事网络音乐活动,扰乱网络音乐市场秩序,损害网络音乐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加强网络音乐市场管理,整治网络音乐网站违规行为,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79号)和《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文化部令第32号)等有关法规,现就清理违法违规网络音乐网站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下列网络音乐网站(附件)未按照《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履行网络音乐单位许可或备案手续,擅自提供网络音乐产品及服务。请所涉网站自本通告下发之日起60日内,按照《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到所在地省级文化行政部门进行许可申请或备案登记。凡在此时限内未进行许可申请或备案登记的,文化部将联合相关部门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二、其他未经许可或备案,擅自提供网络音乐产品或服务的网站,也要对照《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依法办理许可或备案手续。文化部及各地文化行政部门或综合执法机构依法受理有关违法违规网络音乐的投诉举报。全国文化市场统一举报电话为:12318。文化部将在清理核查的基础上,不定期下发查缴目录,指导各地文化行政部门和综合执法机构依法查处违法网络音乐及其经营活动。

  联系电话:59882100、59881897 传真:59882100

  特此通告。

                          二0一0年四月十九日


文章出处:
本网发布时间:2010/4/23 6: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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