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唐山人人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唐山人人公司)以被告百度公司涉嫌利用中国搜索引擎市场的支配地位,对原告的网站进行屏蔽,违反《反垄断法》为由,将百度公司诉至一中院。 百度公司庭审中认为,系因原告的网站设置了大量垃圾外链、搜索引擎自动对其进行了作弊处罚,不会影响原告竞价排名的结果;原告称被告具有《反垄断法》所称的市场支配地位缺乏事实依据。 此案将于12月18日上午9时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本网届时将对宣判过程进行网络直播。 (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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