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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通知要求正确贯彻实施修改后的专利法

 

     20090929 08:59:21 来源:人民法院报 

 

    最高人民法院通知要求做好修改后专利法学习贯彻工作

 

 

    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将于2009101起施行。为保证修改后的专利法的贯彻实施,最高人民法院昨天发出《关于学习贯彻修改后的专利法的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认真做好修改后的专利法的学习、贯彻工作。

 

    《通知》对人民法院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时适用修改前、后专利法的衔接问题作了规定。修改后的专利法,适度调整了专利授权条件,赋予外观设计专利权人许诺销售权,强化专利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明确规定诉前证据保全措施、现有技术和现有设计抗辩事由等,对激励自主创新、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我国专利制度发展历程中又一重要的里程碑。

 

    《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充分认识专利法修改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修改后专利法的学习、贯彻工作,结合人民法院的实际情况,制定学习、贯彻的具体计划和措施,学习好、领会好新的立法精神,为贯彻实施修改后的专利法打下良好的基础。(安 健)

 

文章出处:
本网发布时间:2009/10/5 22:5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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