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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院院长张立勇:是人民至上而不是法官至上……

 7月24日10时,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做客强国论坛(bbs.people.com.cn),以裁判文书上网与“调解年”为题与网友在线交流,欢迎参与。

张立勇]:首先要明确是人民至上,而不是法官至上,这个问题一定要搞清楚。我们长期以来法官审判案件,因为他往往在审判案件的时候处于一种居高临下的地位,在这样的情况下,就忘了我们法官是干什么的,认为我这个法官就是高居于当事人之上的身份,是高高在上的,我觉得这个问题是一定要解决的。

我认为首先一定要明确当事人是我们的亲人,是我们的朋友,也是我们的老师。就是说当事人不仅仅是你工作的对象,首先是人民的一部分,是我们的兄弟姐妹,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是我们可以交的好朋友,同时又是我们的老师。

我们很少从当事人是我们的老师角度上来认识当事人,当事人来的时候都觉得是向法官请教,请我帮助的,来求我的。我们法官很少从思想意识、从灵魂深处意识到当事人是我的老师。实际上这个问题我觉得很有必要在我们法官中进行当事人是我们老师的意识强化,比如说去年开展“大接访”活动,就是一个大型的座谈会,当事人都是拿自己的案子来提意见,这就是我们的老师,就是来教我们哪个地方做得不好,哪个地方做得有错误,帮助我们做得更好,帮助我们以后上网也提出了意见,就是对我们的教导,就是履行一个老师的角色,他们提出的申诉意见、上访意见,对我们办好其他案子都是非常有意的,非常重要的,我们应该虚心、认真的对待研究当事人给我们提的意见,把他们的意见当做一种弥足珍贵的东西来对待,认真去听,认真学,认真研究、理解,把他们当做我们的亲人、兄弟姐妹来理解,这样你这个案子才能办好。如果老认为你是高高在上的,是先知先觉的,是评判他们对错的,我说你这个法官是永远当不好的。  [10:45]
文章出处:
本网发布时间:2009/7/24 16: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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