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已有成就 | 法律法规 | 审判机构 | 政策精神 | 审判信息 | 案例分析 | 文书精选 | 法官论坛 | 学术讨论 | 行政执法 | 诉讼讲座
      专家专栏 | 记者专栏 | 来稿选登 | 协会动态 | 网友论坛 | 国际条约 | 域外法制 | 环球科技 | 读者来信 | 对外交流 | 各地法院
      照片选登 | 问题解答 | 随      笔 | 书       讯 | 站点地图 | 中文繁体 | English   | 在线投诉 | 我要在线投诉
 
您的位置:首页 - 政策精神
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创意 + 版权 = 财富

    4月22日,央视社会与法频道(CCTV-12)启动了今年世界知识产权日的媒体行动"绿书签行动2009"。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副组长柳斌杰在接受《大家看法》栏目的专访时强调:保护知识产权与创意文化产业的发展之间是一种生死攸关的关系,他用这样一个公式形容:创造加上版权就等于财富。

    柳署长说,目前我们国家整个的经济发展水平进入到了一个新的阶段,由原来的工业化进程开始向信息化进程转变,而在这个转变过程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发展文化创意产业,让知识成为社会财富创造的一个主要资源。而我们今天所说的版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就是保护知识经济时代的创造者和劳动者。

    采访中,柳署长还回顾了文化创意产业在世界经济发展中的历史渊源。他说,创意产业的概念最早是在英国提出来的,欧洲各国目前都在沿用这个提法。而在美国,他们认为,这个产业的实质就是创造版权财富,所以把创意产业叫做"版权产业"。柳署长在接受《大家看法》栏目采访时还强调,叫"创意产业"也好,叫"版权产业"也好,其核心意思就是,要依靠人类的知识力量,依靠人的创造力,依靠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使他变成巨大的社会财富。

文章出处:
本网发布时间:2009/4/26 21:27:33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回到顶部]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