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4日从海关总署获悉,2008年全国海关扣留侵犯国内企业自主知识产权货物553批,扣留侵权商品2370多万件,价值人民币4520多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2.62%、113.56%和14.28%。
2008年,我国海关将保护国内企业自主知识产权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为了解自主知识产权保护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改进海关执法,各地海关采取问卷调查、座谈会、走访企业等方式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内企业征求对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各地海关还按照海关总署的要求,与当地拥有知名品牌的生产和出口企业建立联系配合机制,为企业提供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咨询、培训和信息服务。其中,南京海关与江苏苏美达集团公司和金城集团两家国有大型企业建立了保护自主知识产权的对口合作制度。北京海关在对关区内自主知识产权企业调访的基础上,确定20家需重点支持、扶助的企业。广州海关建立关区内已备案自主知识产权企业档案,建立由熟悉相关法规政策人员负责的联系热线,为这些企业提供个性化咨询服务。杭州海关为推动企业自主创新,举办“知识产权保护示范企业”评选活动。
同时,海关总署还与一些企业协会建立了保护知识产权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2008年11月27日,海关总署在南京与中国摩托车商会联合举办研讨会,探讨了海关与企业共同培育和保护自主知识产权的途径,并向全社会发出了“保护知识产权,培育自主知名品牌”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