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欧盟商标注册主管机关通告,向欧洲共同体申请商标注册所需缴纳规费将作如下重要调整:
一、自2009年5月1日起,欧盟共同体商标注册申请将采用新的收取标准,即取消申请规费和注册规费分开收取的制度,代之为仅收取申请规费的方式,且整体规费也明显降低:
原收费标准:电子申请费750欧元,注册费850欧元。
新收费标准:电子申请费900欧元,注册费0欧元。
二、对于2009年5月1日之前申请且将在2009年5月1日之后注册的商标,申请人仅需缴纳电子申请规费750欧元(沿用旧标准),而无需再缴纳注册规费(采用新标准)。
基于上述调整,对于2009年4月24日之前通过我所申请且将于5月1日之后注册的欧洲共同体商标,我所仅收取欧盟规费750欧元+欧洲律师费550欧元+我所代理费5000元人民币;对于2009年5月1日之后通过我所申请的欧洲共同体商标注册,我所将收取欧盟规费900欧元+欧洲律师费550欧元+我所代理费5000元人民币。
作为大型综合性知名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机构,我所在海内外商标等知识产权领域有着丰富的业务经验,并与欧洲一流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保持着长期稳定、友好的合作关系,可以为我们的客户提供最专业、优质、高效的服务。期待您的垂询!
顺颂业祺!
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