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研究会副会长蒋志培博士近日称,最高法院最近出台的贯彻国家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若干问题的意见,从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的角度,提出要加强著作权司法保护,维护著作权人合法权利;要严厉制裁盗版、抄袭等侵犯著作权行为,加大侵权赔偿力度,提高全社会的版权保护意识。
蒋志培博士解释说,全社会的版权意识对于版权执法环境至关重要,比其他知识产权如专利权、商标权等更加值得关注,版权实施的主体更加普遍,与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等更是息息相关,版权意识不强就会造成执法的障碍,增加纠纷,危害版权产业;版权意识强,都按照法律规定照章办事,纠纷就少。同时法律意识还依赖于道德意识的支撑,因此版权意识不仅是法律上的涵义,还包含尊重他人智力劳动、唾弃盗版假冒不劳而获的道德意识。涉及版权产业的从业者,尤其应当提高版权意识,这应当成为守法遵规企业的必须。
蒋志培博士介绍称,最高法院的实施意见对如何规范、平衡权利人与使用者等的关系,也提出了倾向性的政策原则,规定要依法合理界定著作权保护与合理使用、法定许可的关系,平衡处理创作者、传播者和利用者之间的利益关系,确保私人权利与公共利益的平衡,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
蒋志培博士认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文化娱乐、广告设计、工艺美术、计算机软件、信息网络等领域著作权案件审判,对推动版权相关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推进文化创新,增强文化发展活力,繁荣文化市场关系最为直接,意义重大。因此,最高法院实施意见强调对这些领域的著作权案件的审判要抓好。
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问题最为多样复杂,受新技术发展迅速的影响,新问题不断涌现。一些法律还界定不够清晰的诉讼难题摆在了法官面前。蒋志培博士说,此次最高法院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有效应对互联网等新技术发展对著作权保护的挑战,准确把握网络环境下著作权司法保护的尺度,妥善处理保护著作权与保障信息传播的关系;既要有利于网络新技术和新商业模式的开发和运用,促进信息传播,又要充分考虑网络侵权的特点和维权的困难,完善网络环境下的证据规则,有效保障著作权。这应当是当前处理网络版权问题的司法指导政策。
此外,实施意见还对加大对计算机软件的司法保护力度,帮助企业开拓市场,促进相关服务外包产业成长作出了规定。
蒋志培博士介绍说,近几年来,著作权案件成为了人民法院受理一审各类知识产权案件最多的案件。如2008年受理一审著作权案件10951件,比上一年增长50.78%。同期的专利和商标案件分别为4074件和6233件,相差甚多。实施意见的出台将对提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案件审判质量,产生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