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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2009年工作要点 用创新的方法保护创新

用创新的方法保护创新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2009年工作要点

2009年是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逐步确立和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的关键之年,是重庆高院开展知识产权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工作的开局之年,也是纵深推进重庆法院跨越式发展的继往开来之年。

根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全市法院院长工作会议提出的“审判职能抓精品”和“我市知识产权审判走在全国前列”的工作目标要求,以及市高院关于深入开展“审判管理年”活动要求,特别是贯彻落实钱锋院长提出的“用创新的方法保护创新”,结合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三庭和民四庭2009年工作要点和重庆法院知识产权和涉外商事审判调研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要点。请市各中级法院和渝中区、沙坪坝区法院参照制定工作要点,切实抓好2009年民三庭的审判、调研等各项工作。

2009年民三庭的主要工作任务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三个至上”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关于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要求,紧紧围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这一中心任务,充分履行审判职能,扎实推进知识产权和涉外商事审判工作,努力提高知识产权、涉外商事司法能力,确保知识产权、涉外商事司法标准统一,为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和重庆知识产权保护模范城市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全面加强科学组织,充分履行审判职能。

1、精心谋划,继往开来。今年全市法院知识产权、涉外商事审判工作按照“五个加强”即“加强学习强能力,加强审判抓精品,加强调研出成果,加强服务保发展,加强宣传创模范”的工作指导思想,采取“明确目标要求、整合优化力量、加强监督落实”的工作组织方法,要将三级法院的知识产权和涉外商事审判、调研工作有机联动起来,切实提升我市知识产权、涉外商事审判工作水平和社会影响。

2、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全面的工作实施意见。通过全面调研,完成《近五年重庆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调研报告》和《近五年重庆法院涉外商事审判工作调研报告》,总结知识产权和涉外商事审判调研工作基本情况和主要特点,掌握审判实践反映出来的热点难点等主要问题,提出今后的工作目标、思路和具体措施,制定实施《重庆法院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和涉外商事审判工作,促进开放创新重庆建设的实施意见》。

3、进一步完善相关审判、调研、宣传工作制度。具体包括学习培训制度、年度重点课题调研制度、季度庭审观摩制度、裁判文书年度评查评比制度、年度案卷随机评查制度、年度发改案件评查指导制度、部分保护知识产权协作单位横向交流沟通制度、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新闻发布会制度、年度知识产权审判白皮书制度等。

4、加强审判监督工作,确保司法尺度统一。积极应对民事诉讼法修改后案件审理的新挑战,发挥二审的审判监督职能,加强发改案件的指导工作。认真落实最高法院通知要求,结合重庆实际,尽快出台有关规定将全市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民事纠纷案件统一由第一、第五中级法院管辖。

5、积极开展“审务进园区”活动。与重庆有关高等学校、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联系,深入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大学、北部新区、保税区、工业园区等,开展公开开庭和调研活动,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能力。

6、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和涉外商事审判“司法建议”工作。注意总结审判中反映出来的共性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为增强企业的知识产权能力和全社会的自主创新能力,促进重庆知识产权保护模范城市建设发挥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

二、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推动审判和调研工作跨越式发展。

7、加强民三庭组织建设,实行全市法院知识产权和涉外商事法官交流工作制度。加强市高、中级法院民三庭组织建设,配齐配强审判庭领导;组织协调案件较少法院法官到案件较多法院进行挂职半年以上的办案交流活动,切实提高民三庭的组织能力和审判水平。

8、积极开展学习、培训、研讨和考察活动。除积极组织参加最高法院组织的知识产权和涉外商事审判业务培训外,市高院在四月和十月分别集中两周时间对全市知识产权和涉外商事审判法官进行培训,每季度组织一次审判热点难点问题研讨活动,以及今年九月组织一次三级法院审判和调研骨干到国内先进法院考察交流活动,同时,努力争取组织一次出国学习交流活动。

9、狠抓裁判文书写作质量,打造精品案例。裁判文书应当注意明确案件焦点,围绕焦点对证据采信、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进行说理,要求全文引用法律条文规定,并通过采取“三校”措施(书记员、主审法官、审判长三次校对),以及开展一年一度的优秀裁判文书评比表彰活动,切实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并为案例研究和审判研究打下坚实基础。[要求在《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知识产权审判指导》、《涉外商事海事审判指导》、《人民司法(案例)》、《人民法院案例选(月刊)》、《人民法院报(案例版、经济与法版)》、《中国审判案例要览》等书、报、刊上发表精品案例,市高院不少于3篇,一中院和五中院不少于2篇,二中院、三中院、四中院和渝中区法院不少于1]

10、大力开展审判研究工作,打造精品调研成果。全市知识产权和涉外商事法官除积极准备相关学术论文参加最高法院组织的有关研讨会外,必须在知识产权和涉外商事案例研究、审判热点难点问题研究、审判理论研究等方面的成果创造上下功夫。(1)将“知识产权民事、刑事和行政审判一体化研究——重庆知识产权审判机制改革的的理论基础及其实践路径”研究题目纳入全市法院重点调研课题范围,组织三级法院联动开展研究工作;(2)围绕“新专利法实施问题”、“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反垄断法实施中的法律问题”、“商标权保护与商标法修改问题”、“知识产权侵害赔偿数额确定问题研究”、“其他知识产权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关于《民事诉讼法》涉外编修改调研”等专题开展研究工作,形成有水平的研究成果。[努力在有关研讨会议上和《知识产权审判指导》、《涉外商事海事审判指导》、《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人民司法》、《法律适用》、《知识产权》、《中国版权》、《电子知识产权》、《中国专利与商标》、《科技与法法律》、《法制日报》、《中国知识产权报》、《人民法院报》)等书、报、刊上发表研究成果。市高院不少于3篇,一中院和五中院各发表成果不少于2篇,二中院、三中院、四中院和渝中区法院不少于1]

11、开展高科技行业知识产权调研工作,努力提高重庆的知识产权能力。针对重庆重点高科技行业、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情况,开展知识产权调研、交流和培训活动,形成调研报告,为金融危机环境下重庆招商引资和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主动服务。

三、继续深化审判机制改革,率先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要求。

12、进一步深化我市法院统一受理知识产权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的审判机制改革。一是在沙坪坝区法院成立知识产权审判庭,同时设立知识产权审判研究基地;二是加强与检察院沟通,推动五中院辖区内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统一由渝中区法院受理,一中院辖区内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统一由沙坪坝法院受理的改革措施,适时修订“三级联动、三审合一、三位一体”审判机制改革试行办法,保持知识产权审判机制改革在全国领先地位。

13、进一步做好人民陪审员和法官助理工作,探索实行专家辅助人制度,提高审判调研工作质量。注意发挥具有专业技术背景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在知识产权和涉外商事审判中的作用,探索实行专家辅助人制度的有关工作,扩大知识产权专业青年教师和研究生担任法官助理的试点工作,取长补短,加强合作,进一步提高审判调研工作质量。

四、科学制定年度计划,积极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工作。

14认真履行专委会组织职责,积极主动与审判理论研究会秘书处和最高法院民三庭沟通,加强与其他高院联系,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专委会各项工作。采取相对专人负责,加强专委会网络信息、图书资料等软硬件建设。

15研究制定专委会年度工作要点暨年度调研课题目录和研讨活动安排,与最高法院民三庭联合向全国高院发布书面通知。

16积极开展组稿和出版工作,争取6月底在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第一期以书代刊形式的专委会会刊《中国知识产权审判研究》第一辑。

17策划组织好专委会主办的三次研讨会。(1)四月中旬,与西南政法大学合办“商标权保护与商标法修改”研讨会;(2)六月中旬,策划组织“海峡两岸知识创新及其成果保护学术研讨会”,纳入国台办与重庆市政府主办的首届“台湾周”活动安排;(3)九月中旬,组织“知识产权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第二届年会暨第十届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实务与理论研讨会”。

五、加强宣传工作力度,为促进重庆大开放、大发展服务,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

18、健全机制,加强与其他知识产权保护部门及涉外、涉港澳台部门的沟通合作。加强与市检察院、公安局、法制办、知识产权局、海关、工商局、版权局、新闻出版局、市外经委、市台办、市侨联等部门沟通合作,开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服务重庆发展”的交流研讨活动。

19、点面结合,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工作。市高院和各中院在4·26世界知识产权保护日前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重庆法院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促进开放创新重庆建设的实施意见》,公布上年度十大知识产权案例,同时加强日常开展其它形式多样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活动。

20、发布知识产权审判白皮书,进一步发挥司法保护的示范和辐射作用。年底完成重庆高院知识产权审判白皮书,报告给市高院党组、市委和最高人民法院。

 

文章出处:
本网发布时间:2009/3/13 7:5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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