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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必新副院长:解决执行难,须五条件 五年内执行难问题将大有好转 愚公移山挖山不止
 
发布时间: 2009-03-10 14:14:04

    最高法副院长明确支持制定《强制执行法》

  3月10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听取“两高”报告,“执行难”等问题再次引发公众关注。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近日就此问题接受央视《中国法治报道》“小撒探会”专访,他透露,执行难的问题在未来五年之内将大有好转。

  江必新:24万件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已得到执行

  今年两会前夕,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领导小组派出七个督查组对全国部分地区清理执行积案的情况进行督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带队参加了这次督查工作。

  在接受撒贝宁专访时,江必新表示,这次清理执行积案是在全球性的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展开的,目标主要有三个,一是要完成31万件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的执行,二是要完成长效机制的建设,尤其是联动机制和威慑机制的建设,三是要使与执行有关的信访案件大幅度降低。经过这次清理执行积案活动,31万件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已经完成了80%,也就是已经有24万件左右的案件已经得到执行。江必新称,这是一个了不起的成就。

  代表呼吁制定“强制执行法” 江必新明确表示支持

  为了防止执行积案的反弹,在今年两会上,有代表委员提出制定“强制执行法”,建议通过立法的形式将一些长效机制固定下来。

  江必新坦陈,过去已经进行过三次大的清积活动,每一次清了之后,清了又积,积了又清,边清边积。之所以存在这样的情况就是因为长效机制没有建立起来,产生执行难的症结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治理。江必新明确表示,通过制定一部“强制执行法”来健全完善长效治理机制是非常必要的。

  江必新说,目前我国有关执行程序的规定是在《民事诉讼法》第三篇加以规定的,整个条款只有33条,而执行活动非常复杂,单靠这33个条文很难解决。江必新表示,“有些代表呼吁,要制定‘强制执行法’,我们是支持的、拥护的,也是抱有很大的期望”。

  江必新:五年之内执行难问题会大有好转

  江必新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的问题,需要具备五个条件:一是要有一个严格的有效的破产制度,二是要有一个健全的、完善的信用制度,三是要有整套的促进当事人自动履行的机制,四是要有一套严格的协助执行的机制,或者是反干扰、反干涉的机制,四是要有一套法院自身的强有力的监督制约机制。

  针对记者解决“执行难”是否有明确时间表的提问,江必新回应说,“我想如果我们加快这些制度建设,(执行难问题)在五年之内情况是会大有好转的。”

  江必新解释说,在未来五年间,信用体系将逐步完善,破产制度会更严格地得到执行,自我约束机制正在强化,协助执行联动机制也马上将会出台。他说,“只要我们发扬愚公移山的精神,挖山不止,解决执行难的问题是有希望的。”



来源: 央视《中国法治报道》
文章出处:
本网发布时间:2009/3/11 6: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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