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动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顺利开展,全国集中清案活动领导小组2月10日召开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督查工作动员会议,决定派出7个督查组,对部分省、市、区的集中清案活动进行阶段性督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胜俊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通过督查,进一步了解掌握各地开展集中清案活动的组织实施和工作进展的真实情况,督促各地、各部门正确把握工作要求,切实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集中清案工作,确保清案活动取得预期的效果。
王胜俊指出,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以后,各地高度重视,迅速成立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加强组织保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本系统部门配合人民法院清案活动提出要求,有力推动了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顺利开展。根据各地上报的统计数字,截至2009年1月31日,全国累计执结有财产案件196436件,占有财产积案总数的59.58%,累计执结标的额约1894亿;全国共执结重点案件79028件,占重点案件总数的35.72%,清理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王胜俊提出,在看到清案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的同时,也必须正视存在的问题。有的地方重视程度不够高;有的地方工作不扎实,不深入,效果不大,进展缓慢;有的地方清案领导小组发挥作用不够强,清案成员单位的配合、参与力度不够大;有的地方社会舆论宣传的氛围不够广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各地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发展不够平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进度和质量。
王胜俊强调,这次选派中央纪委、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的领导担任组长,组成了7个督查组,分赴十三个省、市、自治区进行督查,进一步了解掌握各地开展集中清案活动的组织实施和工作进展的情况,督促各地、各部门正确把握工作要求,切实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集中清案工作,确保清案活动取得预期的效果。同时倾听基层干部群众对集中清案活动的意见和建议,为进一步改进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各个督查组要统一思想,提高对此次督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好督查工作任务。
王胜俊强调,督查组要对集中清案活动涉及的各项工作进行全面督促检查。具体包括以下六方面的内容:一是清案工作的准备、部署、实施的基本情况。二是对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挂牌督办案件的办理情况。三是执行联动机制的建立与完善,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规章制度的建立,有无创新经验等情况。四是执行信访案件的清理、交办、落实,解决执行信访工作的具体措施等情况。五是各地清案活动中好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提出的相关建议。六是根据了解和掌握的情况,提出下一步工作的指导意见。
王胜俊强调,督查组要严格落实督查工作的要求,紧紧依靠当地党委,发挥人大、政府、政协的作用,与各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督查工作。督查组要积极主动地开展督查工作,坚持求真务实,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听真话、查实情,全面掌握了解真实情况,查找各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推动清案活动深入开展,确保这次清案督查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周本顺主持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王其江、中央纪委副部级专员戴俭明、中国法学会副会长胡忠、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苏泽林出席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介绍督查活动的准备情况,中央7个督查组的成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