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三庭二〇〇八年工作总结
2008年民三庭工作的突出特点是服务大局任务更重、案件增幅更大、审判监督指导的要求更高。随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颁布施行和国家决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今年也是知识产权审判工作面临重大发展机遇的一年。王院长、沈副院长和奚副院长等院领导对于知识产权审判服务大局、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建设等问题均多次作出重要批示,使我们深受鼓舞。
在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各兄弟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庭克服人员少任务重等困难,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和为人民司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和新成绩。12月23日王院长批示:“今年知识产权审判庭紧紧围绕建设创新型国家这个大局,各项工作有发展,有创新,是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一个亮点”。
全年工作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认真抓好“执法办案是第一要务”,全力应对知识产权案件快速增长的压力
截止到2008年12月25日,我庭共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277 件,加上2007年旧存的各类案件52件,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29件,比去年增长103.9%。特别是申请再审案件数量明显大幅度提升,较去年受理申请再审案件96件相比,上升了139.6%,以我庭1-8月份实有办案人员8人计算,人均承办案件41.1件,较2007年人均承办案件27件比上升51.91%。共审结各类案件184件。
此外,承办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和提案8 件,共收到各地法院报送备案的驰名商标认定案件68件。
在审判工作中,我们着重注意以下方面:
一是高度重视审判质量,严把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关。对于二审案件、提审案件等全部公开开庭审理,特别是对于再审案件,除一些事实较为清楚、当事人对于事实没有争议,经审查申请再审材料之后直接作出处理的外,绝大多数案件都进行调卷和听证审查,而且合议庭成员尽量做到全部参加听证,听证程序基本与公开开庭一致。我庭听证审查案件数量,占全部申请再审案件的95%以上。
二是认真贯彻为人民司法的要求,高度重视司法为民。著作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纠纷多发生知识分子之间,有的案件当事人年事已高,有的比较较真,要求最高法院听证的愿望强烈。为了方便身体不便等特殊情况的申请再审人参加听证,便于服判息诉,合议庭专程赴当事人所在地进行听证,取得较好效果。如二合议庭曾专程赴贵州,就双方当事人均为七、八十岁高龄老教授的著作权纠纷案件进行听证。
三是注重和加强诉讼调解。结合知识产权审判特点和实际,创新调解方式,加强调解,实现案结事了。在我庭还注重充分运用调解手段化解矛盾,充分利用各种调解方式,尽可能把握一切有利于调解结案的机会和积极因素。特别是邀请权威专家、集体管理组织等参与调解,并注重在调解过程中辨法析理。我庭两个合议庭曾就3件案件赴当地进行调解,在一起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中,如进行田间试验等司法鉴定,不仅时间长、程序条件复杂,且结果不好确定。针对案件的特殊性,合议庭经反复联系,多次预约,邀请中科院院士、水稻专家袁隆平协助主持,成功调解了该案。由于事先工作充分,合议庭当天往返,不仅效率高,而且效果好,当事人很满意。我庭郃中林承办的2件案件经合议庭共同努力,成功调解了当事人争议多年的专利纠纷案件,受到政治部的通报表扬。
四是强化裁判文书的说理,既发挥服判息诉作用,又发挥示范指导作用。我庭制作的裁判文书,除受到案件当事人关注外,普遍为知识产权领域的律师、学者、企业以及国外有关方面所关注。
二、紧紧围绕大局和中心工作,开展了一系列专项工作
知识产权审判与党和国家大局关系紧密,我们始终注意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围绕和服务大局确定工作理念、司法政策、工作思路和具体措施,搞好各项工作。
(一)开展以“司法护权、激励创新”为主题的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行动月活动
为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落实知识产权战略要求,展示30年来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成就,发挥司法保护主导作用,根据沈副院长的提议和奚副院长的指示,我庭具体策划组织了11月全国法院的以 “司法护权、激励创新”为主题的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行动月活动。王院长、沈院长和奚副院长对于此次活动均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力争取得最佳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要把活动办成“知识产权审判领域的一个工作亮点”。在办公厅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庭同志全力以赴,详细规划,周密部署,经过近两个月的精心筹备,活动月活动顺利结束。
此次行动月活动是30年来在知识产权审判领域,全国法院举办的持续时间最长、主题鲜明突出、内容丰富多样、影响广泛深远、规模最大的一次专项行动。整个活动历时一个月,以周为时间单位,分四个阶段进行。
1、行动月启动周。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30年大事记,总结了30年来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取得的显著成就。29个地方高级法院陆续召开新闻发布会,重点宣传了《纲要》中与人民法院有关的战略目标和具体措施,回顾和总结了当地过去一个时期知识产权审判的成就和经验,并发布了当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30年大事记。部分中级法院和一些基层法院也相继召开了新闻发布会,总结本地区知识产权审判的成就和经验。
2、公开审理案件和征求意见周。我庭连续一周公开开庭,组成5人大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武汉晶源烟气脱硫专利侵权纠纷案等5个影响较大的知识产权案件。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知名专家学者及社会公众共180余人旁听了烟气脱硫专利侵权纠纷案的庭审。在孙楠表演者权纠纷案中,我院还首次进行了庭审全程网络直播,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十余家中央主流新闻媒体对上述案件的审理进行了深度报道。召开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知名专家学者座谈会征求意见,这些代表、委员对法院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地方各级法院也分别选取了一些具有重要社会影响的案件集中公开开庭,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具有代表性的人士和社会公众旁听,同时召开代表性人士座谈会,征求他们对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意见或建议。湖北高院、浙江高院在公开开庭的同时,还安排了庭审网络直播。浙江高院、温州中院结合浙江民营经济大省的实际,专门邀请民营企业家参加座谈,征求他们的意见。在一周时间内,地方各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案件 1352件,邀请人大代表857人、政协委员598人以及其他社会公众7321人旁听了庭审,举办代表性人士座谈会110余次,参加座谈会的人数达2300余人。
3、案例公布周。评选并向社会公布了100件全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这些典型案例是从改革开放30年来我院审理的案件和各高级法院推荐的地方法院案例的基础上筛选出来的。其中我院审理的50件,下级法院审理的50件。这些案例包含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三大类型,覆盖了专利、商标、著作权、植物新品种、不正当竞争、诉前禁令等几乎全部知识产权审判领域。公布了驰名商标司法解释稿征求意见,收到反馈意见200余条。与此同时,共有29个地方高级法院和部分中级法院公布了本地区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公布典型案例720件。
4、活动总结周。我庭公开宣判了洪如丁、韩伟与广东大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广州音像出版社侵犯《打起手鼓唱起歌》歌曲著作权纠纷一案。此后,地方各级法院集中宣判了一批知识产权案件,集中宣判专利案件179件、商标案件243件、著作权案件444件、不正当竞争案件38件、知识产权合同案件21件,其他案件37件,共计962件。在最后一周中,我庭组织召开全国法院审判工作座谈会及表彰会,表彰了40个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和50名先进个人,成立了知识产权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并召开首届年会。
行动月期间,全国法院系统整体联动,宣传活动高潮迭起。本次活动得到了社会舆论的普遍认同、积极配合和高度赞扬。如有评论认为 “面对知识产权审判的新形势和人民群众的新要求,人民法院以行动月为契机,以创新的思考、创新的方式,保护知识产权的创新”(新华社“让天才之火燃烧得更旺—行动月回眸”新闻通稿)、本次活动“令人耳目一新”、“在国际上没有哪一个国家像中国的最高法院这么关心和过问知识产权案件”(南方周末专版长篇通讯)等等。据统计,行动月期间,仅中央各新闻媒体发稿数量就达150余篇(不含网络媒体),全部对本次活动给予积极评价,无一篇负面报道。其中人民日报发出消息稿5篇;新华社发出对内中文通稿21篇、对外中文稿件7篇、编译播发英文稿件5篇、稿件最高为88家媒体采用;中央电视台《晚间新闻》、《朝闻天下》节目各播发消息1次;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播出消息、专访、专题等各类节目共计15次;法制日报刊发消息稿5篇、通讯9篇;中国日报刊发消息稿3篇,被外媒转发33频次;各网络媒体转载与此活动相关的各类新闻高达48700余篇。本次活动群众参与面广,社会关注度高,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此次活动也得到了王院长、沈副院长、奚副院长等院领导的充分肯定。除王院长作出上述重要批示外,沈副院长还批示“活动组织有序,宣传效果很好。”
(二)积极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要求
今年6月国务院发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决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院领导高度重视战略的实施和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主导作用的发挥,做出一系列重要批示。根据我院主要领导的批示,我院成立了由有关部门参加的贯彻纲要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了工作计划。我庭起草了《关于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通知》、《关于协助做好人民法院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完善知识产权审判机制和优化审判资源配置专题调研的通知》等,初步开展了相关调研工作。我庭起草的《人民法院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若干意见》也经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讨论,力争在明年2月底前实施。
(三)积极主动应对金融危机的冲击
经济危机更加彰显了自主品牌、专利技术、科技创新等的极端重要性。我庭主动应对经济危机的冲击,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的职能作用,为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提供保障,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我们对于专利、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等司法政策进行了完善和和调适,如通过完善专利侵权判定标准,为科技创新和赶超留足空间;加强商标的品牌保护,促进自主品牌的发展壮大;研究“贴牌加工”涉及的商标侵权判断标准,为对外依存度较高地区的贴牌加工行业发展创造更大的空间。我庭已下发通知,拟于2009年1月上旬在苏州召开“关于知识产权审判如何应对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的冲击暨服务外包法律论坛”,部分高中级法院的代表,以及国务院法制办、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海关总署、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等主管部门的代表将到会就相关问题进行研讨。会务工作已筹备就绪。
(四)积极支持配合有关部门的工作,为对外知识产权保护和制订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提供全面、客观、有效的司法对策和建议
我庭作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构的代表,在国家对外知识产权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派员参加中欧知识产权工作组第四次、第五次会议、中国商贸联委会项下知识产权工作组会议、中瑞知识产权工作组在瑞士召开的第二次会议等过程中,精心准备预案和工作意见并在相关会议上作发言,积极展示我国保护知识产权取得的成果,表明我国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立场和决心。此外,就相关会议提出答复口径、个案意见、知识产权保护情况等10余份,切实履行职能,维护国家利益。
全庭同志就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战略办等征求意见稿,答复有关单位函件36件,答复本院各类征求意见函108件。派员参加2008年商标年会等大型专业会议。
积极参与外事活动,宣传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成果。由于知识产权保护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来我院访问的各国代表团也日趋增多,特别是日本和美国,连续几个团近百人来访,表现出对我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极大关注。今年我庭人员共接待美国知识产权权利人协会、日本振兴贸易机构等代表团、欧盟代表团、国际商标协会等的来访达11次,回答外方关注的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热点问题。因工作需要,我庭今年4人次出访,参与知识产权领域相关法律、政策问题的调研和交流。
此外,我庭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周提供照片等宣传资料、为知识产权开放三十年活动撰写文章等,大力宣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成果。派人参加信访督查小组赴陕西、黑龙江的检查活动。
(五)积极参与专利法、商标法、版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的修改
专利法第三次修改启动以来,我庭积极参与相关课题的评估和论证,密切跟踪修法动态,及时掌握专利保护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进行了大量研究和论证,将近几年专利审判实践中形成的司法原则和经验进行总结,提出修法建议。我庭积极参加了商标法的修改工作,开展了实质性的深入研究,积极提供相关建议。在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订中,我庭认真研究修改草案,组织专人进行研讨,提出了建设性的修改意见。
三、加强对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全面指导和整体部署,不断明晰新形势下法律适用标准和司法政策
在关注和掌握工作现状、社会需求和全局形势的基础上,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和审判工作的实际需要,加强对全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整体部署和全面指导。
(一)召开两次大型会议
今年我庭共组织召开两次全国二类会议,一次是今年2月在山东济南召开第二次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一次是今年11月在重庆召开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及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会。两次会议均规模大,内容丰富,主题新颖。工作会议全面总结第一次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七年来的主要工作和基本经验,创新地提出了知识产权审判理论体系的构建。特别是11月的座谈会,着重结合知识产权审判实际,着重对把握政治方向、实践科学发展观和落实知识产权战略进行了部署,明确了一系列重大的司法政策。
(二)组织召开几次大型国内外研讨会,与时俱进,关注和研究知识产权领域的新形势、新动向和新问题,并以会代训
1、2008年4月9日至11日,我庭与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在四川成都召开,关注植物新品种案件审理中如何进一步解决农业发展的科技问题,研讨保护农民现实利益的具体措施。
2、4月15日至16日,我庭与外事局、刑二庭在北京共同组织召开了我院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德国联邦最高法院和墨西哥最高法院联合举办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高层国际研讨会,来自国内外知识产权法官和专家约40人与会,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熊选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副总干事和墨西哥最高法院大法官等出席并致辞。
3、7月10日至11日,在我庭组织筹备下,由我院主办、上海高院等协办的2008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国际研讨会在上海召开。奚晓明副院长发表主题演讲。来自英国、法国、德国、印度、美国、日本、荷兰的法官以及我国司法界、学术界、企业界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代表共200余人参加了会议。
4、今年9月初,我庭还与华东政法大学联合在上海举办驰名商标法律保护研讨会,就驰名商标认定程序、认定标准与证据要求、保护范围、实践与发展等议题进行研讨,来自欧盟和美国的法官、律师、学者和国内部分高级法院的知识产权法官共约100余人参加。
5、10月28日下午和10月29日上午,作为中澳治理项目活动的一部分,在我庭副庭长孔祥俊法官的主持下,我庭法官与来访的澳大利亚联邦法院的三位法官围绕反垄断法和知识产权法领域的具体问题,进行了研讨。澳大利亚法官对我庭法官对法律知识的娴熟掌握、运用以及研讨问题的积极态度均表示了赞赏,并称这种研讨使双方都受益。
(三)牢固树立从国情出发的观念,加强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的制定
我庭除通过审理不同类型的案件,充分发挥最高法院对全国知识产权审判的判例指导作用外,还不断加强调研,明确工作思路和工作理念,加强审判标准和司法政策的引导。特别是今年反垄断法的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专利法的修改等,更使得全庭的调研、司法解释任务重要而急迫。
一是今年2月,我院公布施行了我庭起草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注册商标、企业名称与在先权利冲突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解决了“傍名牌”等问题,成为司法和行政执法的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还专门发文参照执行。
二是正在进行《关于在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中保护驰名商标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制定工作,主要解决商标侵权民事纠纷案件中对驰名商标的保护问题,进一步明确保护条件和标准、程序规定、证据要求、管辖等,进一步加强审核和监督。该项工作已经基本完成,拟报审后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
三是反垄断法的实施指导工作。我庭2008年7月28日下发了认真学习和贯彻反垄断法的通知,加强反垄断民事案件工作的审理,并于2008年10月24日在天津召开了反垄断民事诉讼问题研讨会,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初步论证。我庭正在进行反垄断法的民事法律适用调研工作,将适时启动相关司法解释的起草工作。
四是通过答复请示、审判监督等案件裁判,明确法律适用的相关问题。如明确了专利与标准的侵权判定标准、专利权被宣告部分无效后保护范围的界定、禁止重复授权原则的理解、企业标准备案是否当然构成专利法意义上的公开、人民法院是否可以直接判决宣告专利权的效力等专利行政案件、专利民事纠纷案件的法律适用标准等问题、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纠纷案件提供搜索、链接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行为问题、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的法定许可问题、商业标识权利冲突案件的审理问题、知识产权审判中一些特定领域的诉权保护问题等,审结了一批涉及重大法律适用和具有重要社会影响的案件,在知识产权审判领域产生重大影响。
五是个案指导。重点关注串案、关联案件等案件的指导和审理工作。我庭今年共接待下级法院来访数十次,对相关案件进行协调和指导。
六是编写指导材料。为及时指导审判实践,我庭今年编写了《审判指导与参考》2卷,编写《民事案件案由》知识产权部分,主持编写《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人员读本》、《知识产权证据规则实务》、《知识产权审判案例精选》、《知识产权案例》等,并为《知识产权年鉴》编写案件、提供材料。
七是审判的公开透明。为进一步增强知识产权审判的透明度,宣传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的成绩和效果,接受监督,我庭率先将生效的知识产权裁判文书上网公开,与中国法院网合作,开通中国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网,自2006年开通以来,截至12月份已上载各类裁判文书3万余份,编写知识产权审判动态信息1000余条,产生了较为广泛的影响。今年1月15日,我庭在苏州工业园区召开 “第一届中国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网工作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网的具体措施。
四、加强研究,注重知识产权理论创新
知识产权审判领域宽、新问题多,不仅法律与技术交织,更涉及到社会经济、文化等的发展,涉及重大的司法政策。研究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符合我国经济和法制发展实际的知识产权理论,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我庭在人员紧缺、办案压力增大的情况下,克服困难,组织召开了8次专题研讨会,完成了民事诉讼法修改中“民事诉讼制度创新”、专利法修改涉及的审判问题、外观设计专利保护、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知识产权诉讼证据问题、侵权责任法立法中知识产权侵权责任问题、商标行政确权调研、反垄断民事诉讼问题等课题的调研工作,取得了丰硕的调研成果,并据此分别为民事诉讼法、专利法的修改和侵权责任法立法提出了系统的立法条文建议。
五、加强审判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
为规范庭内的各项工作,保证审判质量、提高审判效率,明确职责范围,真正把执法办案是第一要务落到实处,我庭今年突出加强了审判管理制度建设,以制度管人管事,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办案效率。先后制定了《申请再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审查规则》、《法律文书文件审判权限暂行办法》等文件,建立健全了案件审查规则、法律文书文件审批权限和程序等,以应对案件增长压力。对疑难复杂的案件,我庭领导亲自担任审判长,开示范庭,并参加合议庭评议和通过召开庭务会讨论案件,严把质量关。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规范和统一了案件审查工作标准和做法,解决了工作中遇到的现实问题,使得我庭在人员尚未增加,但案件成倍增长的情况下,仍工作运行顺畅,提高了案件的审理质量和效率,取得了良好效果。
此外,我庭注重队伍的建设,注重干部政治业务素质的培养和锻炼,全庭同志政治和业务素质进一步提高。在大学习大讨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过程中,我庭领导和支部高度重视,积极采取各种措施抓好学习和落实,妥善处理工学矛盾。我庭今年选派2人参加英国和德国的学习,均圆满结束学业。有2人获得博士学位。1 人获得中国科技法学会杰出人才奖。
六、参加大学习、大讨论和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根据院里的统一部署,我庭全体党员和同志积极参与了学习党的十七的精神,“大学习、大讨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一系列活动,在庭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庭支部积极发挥组织和带动作用,全体同志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既注意理论学习高度和深度,又注重联系实际解决问题,在学习和讨论中不断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既完成规定动作,又完成自选动作,与海淀法院就“新形势下知识产权审判如何与时俱进”进行了专题交流活动。党支部书记、部分党员同志还撰写了学习体会,多篇信息、简报被机关党委采用编发,受到表扬。我庭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措施和系列活动受到政治部的重视,在院宣传板报上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展出。在今年11月召开的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上,全体参会人员在学习讨论奚副院长讲话过程中,就知识产权审判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行了深入的讨论,进一步找准了知识产权审判践行科学发展观的结合点和着力点,明确了服务科学发展的具体措施,又为切实搞好自身的科学发展提出了具体建议。
一年来,全庭同志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忘我的工作精神,务实、求真,圆满了完成了今年的各项工作。同志们有信心在庭领导的带领下,在院领导的关心和大力支持下,明年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为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主导作用的发挥做出新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