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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新闻出版总署获悉,2009年在处理对外版权关系方面,我国将突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世界贸易组织、亚太经合组织和中美关系等4个重点。
据新闻出版总署有关负责人介绍,具体情况主要为: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联合举办“知识产权高层论坛”及“版权产业优秀案例示范点调研”等活动,继续巩固和加强双方良好的合作关系;认真实施中国国家版权局与美国专利商标局、美国版权局签署的“版权战略合作备忘录”,不断促进中美知识产权相互理解与合作;继续办好“2009北京国际版权博览会”,进一步扩大中国在国际知识产权领域的影响;加强与发展中国家的联系;认真做好世贸组织对我国的过渡性审议和政策性审议的准备工作,客观反映我国履行《与贸易有关知识产权协定》情况;加强对亚太经合组织有关知识产权议题的讨论;加强国际版权问题研究,跟踪了解最新的版权保护信息,掌握国际版权发展最新趋势。(记者 隋笑飞)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