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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斌杰:应尽快完善版权法律体系
国家版权局局长柳斌杰表示应尽快完善版权法律体系

发布时间:2009年01月23日  来源于:法制日报
 
 

  在近日举行的全国新闻出版(版权)局长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柳斌杰表示,将按照“鼓励创造、积极保护、平衡利益、促进发展”的原则,尽快完善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水平、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应国际知识产权保护趋势的版权法律法规体系。

  柳斌杰指出,版权法律制度建设在我国版权保护工作中处于基础性地位。从总体上讲,我国的版权法制体系得到了国内外的广泛认可。但是,由于我国建立现代版权法律制度的时间不长,特别是我国的版权法制建设起步于计划经济体制,加之经济全球化进程不断加快,科学技术迅猛发展,导致我国的版权法制建设还存在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现行法律体系不够健全;二是现行法律制度不能完全适应现实的需要,尤其在数字技术和信息网络迅猛发展的环境下,出现了很多新的法律问题。

  柳斌杰强调,要对现有版权制度进行整体梳理,对已经过时、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制度,要加紧清理和废除;对有制度而缺乏可操作性的,要建立相应的执行保障措施;对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的,要抓紧进行修订和补充。在立足中国实际的同时,要跟踪国际版权保护发展的新变化情况,关注和研究科技发展的最新状况,特别是数字、信息和网络技术的最新发展成果及趋势,这是未来版权工作的难点和关键点。各地要因地制宜,适应当地经济文化发展的需要,积极推动地方版权保护立法工作。(记者 朱磊)
文章出处:
本网发布时间:2009/1/25 6:2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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