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方
《中国法律》(香港)杂志社 北京义派律师事务所
《法制日报·周末》 中国法学会案例研究专业委员会
时间:2007年1月5日14:00-16:30
地点:北京义派律师事务所(北京师范大学京师大厦5层9515)
"山寨"是2008年民间最流行的新概念之一。民间对"山寨",热议甚至热捧——从"山寨"手机到各种"山寨"产品,以至"山寨春晚","山寨"文化展现出"草根"力量巨大而鲜活的扩张性。
面对"山寨", 法律学人和社会学人不应当无视或者沉默不语。我们确应在理解"山寨"的创新精神与草根精神的同时,以法学家的专业姿态,析解"山寨"引出的法律问题。
但"山寨"又是个模糊概念,目前,该词风行,却没有一个权威的内涵与外延的界定。而"山寨"的实践,同样模糊,有些游走在法律边缘,有些则直接迈入他人权利的领地。这种从理论到实践的"模糊",需要学人回应、厘清。虽然,我们的回应不一定是最终的结论,但我们期待,我们对"山寨"的严肃探讨,将促进中国社会对于山寨的理性思考,也有助于中国知识产权的理论与实践。
本研讨会主要从知识产权法学和社会学两方面展开:
(一)对"山寨"现象的知识产权问题进行审问,主要涉及:(1)以"山寨"为名的各种山寨产品,构成哪些知识产权上的侵权;(2)又有哪些"山寨"产品并不构成侵权;(3)现有的知识产权法律规定,是否回答了"山寨"的问题?还是需要修改规定?(4)现有的知识产权理论,是否能够回答"山寨"的问题,或者,"山寨"给知识产权提出了什么新问题。
(二)对"山寨"现象在社会理论层面进行审问,主要涉及:(1)为什么"山寨"在今天如此风行?山寨是小人物的造反,还是侵权的别名?"山寨"是自由本身,还是对自由的侵犯?(2)"山寨"有无可取之处?是正面还是负面的现象?(3)我们如何预测"山寨"的未来?
研讨会参加人员:
最高法院原知识产权庭庭长蒋志培先生
国家知识产权局司长马维野先生
司法部原司长汪洪毅先生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刘春田教授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金海军教授
北京大学法学院韦之教授(或北大其他学人)
中国政法大学张楚教授
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沈原教授
学者秋风先生
中国社会科学院余晖教授
中国法学会案例研究专业委员会会长吴革先生
《中国法律》总编辑、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博士后茅院生先生
《法制日报·周末》副主编马霄雷先生
义派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王振宇先生
《中国法律》执行主编董彦斌先生
知识产权律师二至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