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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规章将根据修改后的专利法进行调整

    新华网北京12月27日专电 27日下午16:00,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地震局和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人就相关法律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以下为本次发布会部分实录:

    [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我有两个问题。第一,请简要介绍一下专利法此次修改在促进自主创新和加强专利权保护方面有哪些具体的体现。第二,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国务院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将有哪些举措来落实专利法的这次修改?

    [国家知识产权局新闻发言人、国家知识产权局条约法规司司长尹新天]专利法这次修改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要有利于我们国家创新型国家的建设,大力提高我国的自主创新能力。同时,促进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因此,专利法修改从各个方面来讲,都是围绕这个目的来进行的。比如说我们对授权标准、对权利保护等方面的修改,从各个不同层面都体现了对发明创造和自主创新的鼓励。这是我们整个专利法这次修改的核心。第二个问题,国家知识产权局是国务院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因此专利法的修改对我们国家知识产权局来讲是一件大事情。我们已经非常明确将在明年10月1日修改后的专利法生效前,做大量准备工作。 

    包括,第一,我们还有一些配套的行政法规需要制定或修改。比如现在的“专利法实施细则”要改为“专利法实施条例”。同时,国家知识产权局还有很多规章都需要根据修改后的专利法进行相应的调整。同时,我们还要大力地宣传和普及修改后的专利法知识,让我们的创新主体、专利代理人和专利律师能够及时地正确理解专利法。这些措施加在一起,就是我们需要为专利法的实施所要进行的工作。虽然有10个月的时间,在这个时间里我们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谢谢。   

文章出处:
本网发布时间:2008/12/28 5: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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