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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院知产维权活动月公开审165起案件、603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

 

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构建激励创新法治环境

——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行动月活动回顾

 

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江苏高院根据最高法院的统一部署,于11月在全省法院开展了以“司法护权、激励创新”为主题的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行动月活动。江苏各级法院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大事记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代表性人士旁听案件审判并征求意见、集中宣判一批具有重要社会影响的知识产权案件、出台贯彻《纲要》的具体举措等多种活动形式,进一步加强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宣传,推动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提高,在全社会树立了人民法院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依法保护知识产权、激励自主创新的良好形象,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统一部署,积极做好行动月各项准备工作

在最高法院下发行动月活动通知后,江苏高院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嫒珍担任组长,民三庭、刑二庭、行政庭、办公室、宣传处作为成员单位的“行动月活动”领导小组,并及时制定下发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依法护权、激励创新”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行动月活动的实施方案》,统一部署全省法院行动月活动方案,将行动月的各项工作细化、任务化,并落实专人负责。全省有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各级法院均按照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成立了由分管院领导负责的专门工作班子,并结合各地实际,分别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活动实施方案。在筹备阶段,全省高、中级法院认真筛选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总结过去一个时期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总体情况及取得成就和经验,并积极做好旁听公开庭审的各界代表的联系工作,为行动月活动成功开展切实打好基础。

二、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大事记及典型案例

115上午,江苏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宣布江苏法院行动月活动正式启动。《法制日报》、《新华日报》、《江苏法制报》、《扬子晚报》、《南京日报》、《现代快报》、《金陵晚报》、《南京晨报》、《江苏商报》、《江南时报》、江苏电视台、省教育电视台、南京电视台、江苏广播电台、南京广播电台等国家、省、市新闻单位参加了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江苏高院回顾了江苏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取得的成就和经验并公布了江苏知识产权司法保护30年大事记。大事记完整记载了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总体历程,包括审判机构的设立、重大案件的审理、重要活动的举行、重要制度的出台以及对外交往活动等各方面内容,全面反映了我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起步、发展和提升的历程,充分反映出江苏法院多年来不断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为创新型国家、创新型省份建设,为实现由“江苏制造”向“江苏创造”的科学转变所作出的积极贡献。

发布会还同时公布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其中有4件案例入选最高法院发布的50件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一是案件数量较多。共发布典型案例40件,集中了30年来全省法院审理的具有较为广泛社会影响力的知识产权案件,涵盖了民事、刑事和行政审判三个领域。其中知识产权民事案件35件,包括商标权纠纷案件 12件、著作权纠纷案件8 件、专利权纠纷案件6件、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8件、其他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1件,知识产权刑事案件3件,知识产权行政案件2件。二是覆盖地区面广。包括了江苏高院以及各中级法院审结的典型案例,全面展示了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整体水平。三是案例内容丰富、类型齐全,具有典型性。其中既包括多个全国首例著作权纠纷、请求确认不侵犯专利权纠纷、商标反向隐性假冒纠纷、不正当网页覆盖纠纷等诉讼案件,也包括伊士曼柯达公司、路易威登马利蒂公司、新力唱片公司等多个国际知名公司在我省提起的知识产权维权诉讼;既包括体现以司法保护为主导,认定侵权成立并判令被告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例,也包括一些合理确认权利归属,维护公众利益,防止不适当运用或滥用知识产权权利的案例。总体而言,这些案例充分展现出江苏知识产权法官的整体审判水平和司法智慧,是江苏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处于全国前列的实际体现。1157日,南京、苏州、常州、无锡、南通、扬州等市中院也相继召开新闻发布会,总结当地知识产权审判的成就和经验,公布大事记和典型案例,多家省、市级新闻媒体对上述活动进行了集中宣传报道。

各地法院还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如苏州中院制作系列展板在当地各基层法院巡展,同时还选择了部分典型案件制作成8集电视短片在苏州新闻综合频道黄金栏目中播出;常州中院院长、分管副院长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审判人员送法到常州轨道交通牵引传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单位;南通中院在市区主要干道以及通州、海门家纺城等地设置行动月宣传横幅标语,在当地有较大影响的“南通热线”网络平台开辟专栏对行动月活动进行介绍宣传,并联合通州法院及当地家纺城的版权管理办公室在通州国际家纺城举办法律咨询活动,进一步深入宣传知识产权保护对提升家纺行业竞争能力的重要作用;南京江宁区法院印制了《司法护权激励创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手册》,将重要法律法规、有关文件、典型案例等收入其中,向辖区内相关企事业单位发放并进行大力宣传。据统计,在行动月活动期间,江苏各级法院共公布知识产权典型案例117件,其中,专利案件18件,商标权案件33件,著作权案件25件,不正当竞争案件30件,知识产权合同案件3件,其他案件8件。

三、公开庭审,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1111,江苏高院就盐城市科隆分离机厂诉江苏五龙机械有限公司等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江苏红蚂蚁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诉无锡红蚂蚁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两起典型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部分在宁的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关代表、知识产权专家学者及高校在校学生、大中型企业代表、律师代表等各界代表性人士应邀旁听了案件庭审。庭审结束后,江苏高院分别还召开了两场座谈会,听取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各界代表性人士对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与会代表对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本次行动月的各项活动安排予以了高度赞扬,并对进一步推进江苏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提出了许多很有价值的合理化建议。与会代表同时指出,江苏省的高校、科研院所以及高新企业多,创新能力强,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有很高的需求。因此,建议江苏法院继续加强与工商局、版权局、知识产权局等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形成保护合力;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等各种形式,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宣传力度,送法到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不断扩展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影响力,努力提高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形成尊重、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

行动月期间,各地法院纷纷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观摩庭审、交流座谈活动,如南京中院,在行动月期间召集部分已审结案件当事人(主要包括部分驻宁大中型企业代表)进行座谈就案件判决后的相关情况进行回访;苏州中院,选择了商标侵权纠纷、著作权侵权纠纷两起典型案例公开审理,分别邀请了苏州大学法学院106名法学院本科生、研究生及苏州立达中学32名学生旁听庭审。这是苏州中院首次面向大、中学生开展观摩庭审活动,通过生动的案例教育丰富青少年的法律知识,将知识产权保护理念带进校园,从学生抓起培育知识产权保护文化;淮安中院民三庭到当地文化局版权处、工商局商标处、科技局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处等相关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走访,听取他们对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南京江宁区法院邀请该区政法委书记、副区长、区知识产权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及区内大中型企业代表参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座谈会。

行动月活动期间,江苏各级法院共公开开庭审理案件165件,其中南京、苏州、无锡、常州、南通、扬州等地法院组织了著作权纠纷、专利权纠纷、商标权纠纷等各类典型案件20件集中公开开庭,邀请各界代表性人士共计603人旁听庭审。各级法院还通过集中座谈、分别走访等多种形式,充分了解各界代表性人士对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参加旁听及座谈会人士构成情况

人大代表

全国人大代表

省人大代表

市人大代表

县(区)人大代表

合计

4

8

98

17

127

政协委员

全国政协委员

省政协委员

市政协委员

县(区)政协委员

合计

1

7

55

4

67

行业协会代表

16

专家学者

9

其他代表性人士

53

社会公众人数

331

总计人数

603

四、集中宣判,裁判文书同步上网

111826日,江苏法院就有一定社会影响的知识产权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共集中宣判案件65件,其中,专利案件12件,商标权案件16件,著作权案件19件,不正当竞争案件11件,知识产权合同案件3件,其他案件4件。宣判后,相关裁判文书也已同步上传至中国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网。

 

2、行动月期间公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公开开庭、集中宣判案件情况统计

     案件数量

案件类型

知识产权司法保   护典型案例(件)

公开开庭

  案件(件)

集中宣判

  案件(件)

专利案件

18

37(邀请旁听3)

12

商标案件

33

22(邀请旁听8)

16

著作权案件

25

75(邀请旁听9)

19

不正当竞争案件

30

7(邀请旁听1)

11

知识产权合同案件

3

9(邀请旁听1)

3

其他案件

8

15

4

合计

117

165(邀请旁听22)

65

五、全面总结,积极构建激励创新法治环境

为了更好地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构建激励创新的法治环境,在行动月活动结束后,全省法院及时对行动月期间开展的各项活动进行全面总结,认真梳理了社会各界代表性人士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明确了今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方向及重点。一是认真抓好《纲要》及江苏高院相关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知识产权各项审判工作的开展都应当围绕《纲要》确定的指导思想、战略目标、战略重点和专项任务,以及江苏高院实施意见确定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工作重点、基本要求和具体措施进行。二是找准关键狠抓案件审判质效的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是审判工作的生命线,是司法公正高效权威的内在要求。与传统民商事案件相比,知识产权案件的数量虽然有限,但许多案件的影响力很大,为国内外为所关注,对促进创新型国家和创新型省份建设意义重大。全省各级法院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不断提高案件的审判质量和效率,全面提升审判工作水平。三是着力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首先要充分发挥诉讼调解作用,促进纠纷彻底解决;其次要坚持依法公正裁判,充分发挥判决明辨是非的功能;再次要加大服判息诉工作力度,注重庭外说服教育和判后答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四是加强内外沟通、协调更好地服务于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在协调沟通法院内部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审理工作的同时,着力加强与党政机关及企业、科研院所的沟通协调,一方面积极争取党政机关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大力支持,另一方面全面了解企业、科研院所等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需要,拓展知识产权保护空间,有效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通过内外沟通协调机制,不断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更好地为实现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服务。五是强化司法宣传提高审判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等各种形式,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宣传力度,送法到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不断扩展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影响力,形成尊重、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公示开庭的日期、案件等情况,简化旁听开庭的手续,增强法制宣传的普及面和社会效果。六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适应审判工作新的要求。切实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队伍组织保障,优化人才结构,稳定审判队伍,培养专业法官。继续加强业务培训与监督指导,要采取专题讲座、典型案例研讨等切实有效措施加大业务指导和培训的力度。

文章出处:
本网发布时间:2008/12/9 9:2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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