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代表性人士
旁听知识产权案件庭审并进行座谈
——山东省法院“司法护权 激励创新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行动月活动”步入第二阶段

按照最高院的要求及贯彻落实山东省法院关于“司法护权 激励创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行动月活动”的实施方案,2008年11月14日,山东省法院民三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上诉人杭州大自然光电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北京天中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原审被告山东省淄博市新华书店侵犯著作财产权纠纷一案。山东省法院邀请全国(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及有关行政部门、社会组织代表到庭旁听了庭审全过程。山东省法院刘爱卿副院长也参加了旁听,并在庭审后主持召开了座谈会,就加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听取了各位代表、学者们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