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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4日9:00 最高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孙楠告江西音像出版社侵犯表演者权纠纷案 系高法首次庭审网络直播


 


    11月14日9:00,最高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孙楠告江西音像出版社侵犯表演者权纠纷案,中国法院网将进行现场直播,这是最高法院首次进行网上庭审直播。

    案情简介:

    2006年孙楠的委托代理人王飞在银座商城购得彩封标有“孙楠 对视”、“sun nan:最新专辑”字样的被控侵权音像制品专辑一盒,内有光盘一张,在封套及盘片上均标有江西音像出版社出版发行,出版号为ISRCCN-E21-01-302-00/A.J6,盘芯上的源识别码(SID)为IFPI0207。该光盘收录了《对视》、《一起写下的誓言》、《美好生活》、《伸出告别的手》、《一生第一》、《我的心不够肯定》、《梦的眼睛》、《让梦冬眠》、《红旗飘飘》、《天长地久》、《为爱说抱歉》、《爱的精彩》、《生生世世》、《是否爱过我》、《爱你的心无法自拔》、《我们都是伤心人》等16首歌曲。孙楠以该光盘第1-7、9-16首曲目均为其表演,金视公司、江西音像出版社擅自出版、复制、发行上述专辑,侵犯其表演者权为由诉至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判令银座商城停止销售涉案音像制品;金视公司、江西音像出版社停止侵权、销毁涉案音像制品、赔偿其经济损失30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银座商城立即停止销售涉案光盘;金视公司立即停止侵犯孙楠表演者权的相关行为,限三个月内收回并销毁涉案光盘;金视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孙楠经济损失30万元;驳回孙楠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800元,由金视公司负担。
    金视公司不服该判决,提起上诉。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孙楠的诉讼请求。一审、二审案件受理费各5800元,由孙楠负担。
    孙楠遂申请再审。

文章出处:
本网发布时间:2008/11/13 22: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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