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
1月15日 由最高人民法院主办的“第一届中国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网工作会议”在苏州工业园区召开,来自各级法院的74名代表参加会议。
2月18日 最高人民法院公告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注册商标、企业名称与在先权利冲突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
2月19-20日 第二次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在山东济南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曹建明出席会议并发表题为《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知识产权审判制度》的重要讲话,来自各高级法院和部分中级法院主管知识产权审判的院领导和知识产权庭庭长以及中央各有关部门代表、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庭室负责人和专家学者等共计16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还讨论了最高人民法院起草的关于驰名商标司法认定问题的司法解释稿。
2月20日 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关于表彰全国模范法院全国模范法官的决定》和,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郝力、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李晓昱被授予“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
2月21日 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关于表彰全国优秀女法官的决定》,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黎淑兰、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袁晓贞、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审判员岳淑华被授予安辉等34名同志“全国优秀女法官”荣誉称号。
4月1日 《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施行,“知识产权纠纷”被作为第一级案由,其下设置了“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和“不正当竞争、垄断纠纷”3个二级案由,并相应设置了33个三级案由和86个四级案由。
4月9日-11日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与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在四川成都召开全国农业植物新品种权执法工作研讨会,来自全国有关高中级法院和各地农业执法部门、科研单位和企业的代表共116人参加。
4月15日-16日 最高人民法院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德国联邦最高法院和墨西哥最高法院联合在北京举办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高层国际研讨会,来自国内外知识产权法官和专家约40人与会,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熊选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副总干事麦克尔·凯普林格和墨西哥最高法院大法官贡戈拉等出席并致辞。
4月25日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到本院知识产权庭专题调研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在听取了知识产权庭负责人有关最高人民法院以及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情况汇报后,王胜俊就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促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推动创新型国家建设作出重要指示。
4月28日-29日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与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在安徽合肥召开专利审判问题研讨会,就专利法第三次修改中有关审判工作问题和外观设计专利司法保护问题进行专题研讨,来自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河北等地高中级法院的法官和企业代表共60余人参加。
5月5日 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关于表彰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授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等40个单位“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助理审判员李燕蓉等50名同志“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5月20日 最高人民法院对如皋市爱吉科纺织机械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等专利无效行政纠纷提审案作出裁定,认为企业标准不因备案行为本身构成专利法意义上的公开。
5月6日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就“商标确权案件中相关问题研究”调研课题举行开题会,本课题是由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主持研究,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以及负责审理商标确权案件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参与课题研究。
5月17日-19日 中国法官协会在北京举办“知识产权法律适用高层研讨会”,来自国内各级法院、高校、企业和律师界的法官、专家、学者、律师、企业代表以及美国驻华使馆官员等共约200人参加,主要由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的法官作专题演讲。
6月2日-6日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赴江苏、浙江专题调研知识产权审判工作。
6月23日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在江苏太仓召开民事诉讼法修改研究——“民事诉讼制度创新”课题研究成果论证会,对中间裁判、简易判决、行为保全、程序中止担保、一审判决担保执行、合意性纠纷解决机制、知识产权授权确权程序、公司纠纷诉讼特别程序、确认不侵权诉讼、律师代理费用负担等10个子课题报告进行专家论证。
7月10日-11日 最高人民法院主办、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等协办的2008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国际研讨会在上海召开。会议着重对知识产权审判机制改革、证据及诉讼行为、侵权判定、抗辩事由、救济措施以及相关领域的问题进行了研讨与交流。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发表主题演讲。来自英国、法国、德国、印度、美国、日本、荷兰的法官以及我国司法界、学术界、企业界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代表共200余人参加了会议。
7月14日 最高人民法院对济宁无压锅炉厂、舒学章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发明专利权无效纠纷提审案作出判决,认为专利法上的禁止重复授权,是指同样的发明创造不能有两项或者两项以上的处于有效状态的专利权同时存在。
7月28日 最高人民法院发出《关于认真学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负责知识产权案件审判业务的审判庭切实审理好涉及滥用知识产权的反垄断民事案件以及其他各类反垄断民事案件,同时要依法受理和审理好反垄断行政案件。
8月1日 最高人民法院发出《关于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通知》,要求各级法院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确保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有关人民法院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和各项战略措施的顺利实施。
8月14日-15日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到北京市法院调研网络著作权案件审理情况并出席了北京市法院审理网络著作权案件汇报会。
9月5日-6日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在北京怀柔召开知识产权侵权责任调研课题成果论证会,来自11个高级法院和2个中级法院知识产权庭的法官分别就各自承担的侵权责任法立法中涉及的知识产权侵权责任调研专题进行汇报和评议,会议特邀王利明、吴汉东等5位我国民法和知识产权法研究领域的专家参加。
9月7日-8日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与华东政法大学联合在上海举办驰名商标法律保护研讨会,就驰名商标认定程序、认定标准与证据要求、保护范围、实践与发展等议题进行研讨,来自欧盟和美国的法官、律师、学者和国内部分高级法院的知识产权法官共约100余人参加会议。
9月24日 最高人民法院发出《关于开展“司法护权、激励创新”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行动月活动的通知》,决定利用11月份一个月的时间,最高人民法院、各高级人民法院、具有一定案件量的中级和基层人民法院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具有代表性的人士旁听案件审判并征求意见、公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集中宣判一批具有重要社会影响的知识产权案件、出台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具体举措等方式,集中展示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重大成就和重要职能,切实发挥并大力宣传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人民法院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依法保护知识产权、激励自主创新的良好形象。
10月20日 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专家论证会,就关于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的司法解释稿征求专家和有关部门的意见。 10月24日 最高人民法院在天津召开反垄断民事诉讼问题研讨会,对当前人民法院在审理反垄断民事案件时所面临的亟需解决的若干问题进行了研讨,部分高、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负责人、中央有关部门官员、反垄断法学专家及经济学专家和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代表等约80人参加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