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游大盗”新变种现身互联网
信息来源:经济参考报 福建省公安厅经侦总队近日公布多起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实施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在互联网搭建销售平台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以收费下载形式对客户提供他人作品成为该类犯罪常见类型。
福建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知识产权犯罪侦查队队长朱贵昌说:“近年来,利用互联网平台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新类型案件逐渐猖獗,今年福建警方将打击网络销售侵权物品作为工作重点,目前共立该类案件40余起。”
由于该类案件在互联网虚拟空间实施,不法分子作案手段隐蔽,危害范围大,警方在取证、打击等方面面临不少困难。法律专家提出,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将事前监管、事后打击结合起来;同时,提醒消费者须警惕网上“低价”购物陷阱。
层出不穷的网络知识产权侵权案件
今年4月,厦门警方破获一起特大网上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件,犯罪嫌疑人张志君通过建立购物网站,以厦门威顿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厦门威顿贸易有限公司名义,销售假冒Adidas、Reebok、Nike、NFL等注册商标的商品,非法经营额达62.8万美元和283万人民币。目前,张志君等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提起公诉。
朱贵昌说:“该类犯罪中,不法分子往往先在网站注册申请一网址或在淘宝等专业购物网站上注册网店,发布低价销售假冒知名品牌商品信息,待货款到手,则采取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甚至拒不发货等方式骗取钱财。”
2007年8月,福州市300多家网吧先后遭遇诉讼,来自北京网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律师函称,2006年香港电视广播有限公司(TVB)出具了授权书,将合法版权之影视作品在中国内地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必要的复制权、放映权,独家授权给北京网尚文化传播公司,“经调查,贵网吧未经许可,擅自在网吧内传播、复制、放映多部TVB影视作品,严重侵害了我公司享有的影视作品版权,须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