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知识产权局召开《改革开放30周年与知识产权工作回顾与展望》座谈会,众多上海知识产权工作的亲历者,通过各自经历,详尽描绘上海知识产权事业发展30年路线图。
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吕国强以其多年从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经历,介绍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发展的历程。他80年代中期开始从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庭长,主持筹建了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审理了一批复杂、疑难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知识产权案件,是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建立、发展、壮大的直接参与人与见证人。他说,自1982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施行以来,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走过了一条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起步到适应形势发展要求的道路。1994年2月,为适应上海经济、科技和文化发展的需要,上海市高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成立知识产权审判庭。上海法院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知识产权,为上海的改革开放提供了良好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环境。如上海法院率先在全国建立知识产权庭“三合一模式”即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综合审判庭,已故著名学者郑成思称之为“浦东模式”,它对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机构改革产生了重大影响。上海法院率先在全国法院适用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法定赔偿”模式,被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和司法解释所采纳。上海法院率先在全国法院建立了无代理律师、专利或商标代理人身份的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制度。主要标志:一、依法精心审理知识产权案件。二、建设专业化的审判机构。三、培养了一批专业化、专家型法官。四、及时高效审理知识产权案件。五、充分发挥技术专家的作用。六、增加知识产权审判透明度。七、运用多种措施,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八、建立一套符合知识产权审判特点的审判方法和规范。他认为,中国知识产权立法和司法能够发展到今天,得益于小平提出的改革开放政策。如果没有小平同志提出的改革开放政策就不可能有今天中国知识产权立法和司法的发展。知识产权审判走过的道路,和改革开放的大背景密切相关。坚持改革开放,既是过去基本经验总结,也是我们今后工作的方向。他还介绍了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基本经验:第一,坚持改革开放与世界眼光。知识产权审判必须时刻关注整个世界知识产权审判发展的趋势,要严格地依照中国已经参加的国际公约,按照中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平等保护中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第二,立足中国国情。中国知识产权事业到现在也就三十年,跟西方国家一百多年的历史有很大差距。中国地大、人口多,老百姓的知识产权意识比较薄弱,东西部经济的发展差距大。不能离开中国的国情去跟国际接轨。要与国际接轨,同时也要立足中国国情。第三,建设专业化的审判机构,培养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没有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法院的硬件再好也不行。第四,加强与知识产权相关部门的合作与配合。第五,改革创新 、锐意进取。研究新情况和新问题,这是知识产权审判保持生命力的核心。知识产权审判与一般的民事审判不一样,时时有新情况,年年有新问题,这跟国际经济、科技的发展紧密联系。所以,知识产权审判要保持生命力,必须关注国际科技、经济的发展,研究新情况新问题。 |